1. 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
2. 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由自己支配。
3. 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
4. 谁先拿到谁先使用,后来者必须等待。
5. 不可以打扰别人。
6. 做错事要道歉,并且有权利要求他人道歉。
在实际执行中,父母们遇到了一些困扰:如何实现这些规则?怎样理解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下面,孙老师将作进一步阐释。
困扰1:基本规则中有一条“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随意打人、骂人吗?幼儿违背了这一条,该如何处理?
所谓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显见的,指行为和语言上的粗野;另一个是隐性的,指对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压制。
我们先来谈显见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用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胁迫,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粗野、粗俗的行为。
比如,一个幼儿想得到别人的某样东西,当这个目的达不到时就开始打人或骂人:“我把你妈妈抓到监狱里,让警察枪毙了她。”
此时,这条规则能帮助幼儿调整情绪:如何对待自己的期望;如何处理已经酝酿在胸腔里的情绪;如何处理已经发生了的情绪。我们需要做的是给幼儿宽松的自由空间用以自我调整,同时给予他们判断是非的概念和再次选择的机会。唯一的要求是不可以伤害到别人。
具体而言,幼儿出现了这样的行为,首先要帮助他明辨是非,明确地告诉他:“这是粗野的行为。”然后请幼儿重新选择:“请换一种正确的方式解决。”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幼儿很快就能寻找到其他的解决办法。
同样的处理模式也适用于隐性的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当一个幼儿对另一个幼儿说:“你不给我吃,我就不跟你玩儿了。”我们的幼儿会这样回应:“这是威胁。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可以选择别人。”
在这个过程中,幼儿会不断地调整对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态。这样,当他长大后,他同样会沿用这套模式对待周围的人,客观地看待爱与恨、控制与平等、交友与树敌、诚实与谎言、威胁与和谐、暴力与沟通、失去与得到,而不会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困扰2:幼儿往往很难分辨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什么东西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由自己支配”,这条规则对现在的他,意义在哪里?
这条规则能够帮幼儿建立与他人的界限。
对1岁多的幼儿来说,他眼中的世界都是“我的世界”:妈妈是我的,我看得到的所有东西都是我的。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先要告诉幼儿:“这是你的。”经过一段时间后,幼儿已能很好地区分你、我、他后,再跟他说:“这是你的,这是我的,这是他的。”这个概念很清晰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重复问幼儿:“这是你的吗?”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是别人的,不论这个人是谁。要告诉幼儿:“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样做是让幼儿学会区分“你的”、“我的”,而“我的”东西一定归我支配。这种概念的区分,是最基本的道德和心态的基础。在成人的世界里,很多违法行为都可以归结为“不是我的,但我就要”。
在幼儿园里,老师们总在重复地问这样的问题:“这是你的吗?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如果你想分享,你必须征求这个东西的主人的同意。”这个过程使幼儿学会了正确地看待被拒绝和被接纳的过程。这个既明确又简单的心态过程,为人生节约了成本。
困扰3:提到归位,尽管我一直提醒,但是4岁的儿子经常做不到,游戏结束后,玩具总散了一地。他是不是还太小?这个习惯是不是等他再大些再培养?
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这条规则让幼儿学会照顾环境,最终形成的是对环境的尊重和自身的教养。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个刚入园的幼儿说:“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同时和他一起把东西归位,帮助他慢慢建立起这样的习惯。几个月后,无论这个幼儿身处什么环境,他都能这样做。实际上,对于生活在家庭和学校中的每一个人来说,这条规则都是合适的和有益的。
困扰4:在家里我尽量和幼儿一起遵守“谁先拿到谁先使用,后来者必须等待”的规则。但是我发现,有的时候很难做到。前天早晨,我等幼儿先行洗漱,可洗着洗着,他就玩起水来了,这一玩儿怎么也停不下来。
我不得不结束“等待”,强行带他离开。
这条规则限于公众场合和集体生活。在5岁以前,幼儿可能没有办法对妈妈实行这一规则。如果妈妈认为该自己洗漱了,就请把幼儿抱开。
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资源往往有限,很多情况下它属于所有人。当别人先拿到的时候,我们必须学会等待。这条规则能够保证一个平等的交往模式,使人们拥有一个愿意等待的好心态。
在我们的学校里,不论老师还是幼儿,都必须遵守这条规则。这样就不会出现由老师来决定怎么使用资源的事情。否则,幼儿们就必须仰视老师,等待老师的决定,平等的心态也就随之改变。
但如果两个人一起拿到,老师就会介入:“你们自己决定怎么办,决定好了再来拿。”幼儿们一定会很快找到一个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