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首先要强调的是,父母既然生了幼儿,就有责任抚养他。绝不可以十分幼稚地觉得“幼儿的出现打扰了自己以往的生活、娱乐及社交等,所以请一个人替我抚养幼儿,还可拥有原先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这是一种十分自私的想法。结果会因为自己一时的偷懒,伤害了自己与幼儿间 的亲密关系,同时伤害了子女未来的身心发展。
一、观察子女与托付对象间的关系
如果他们非常亲密,相处融洽,你就不必太操心了。
二、最好采取日托的方式
换句话说,每天下班以后要留出与幼儿交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给幼儿充足的爱及亲情,尽可能满足他各种适当的需要,这样,父母与幼儿间的亲密关系不但不会由于日托而受到伤害,而且,如果幼儿在白天受到了伤害,也可以晚间得到弥补。在选择托付的对象时,应注意两点:
1、在幼儿1岁以前,应选择专人来托养,这样可以满足幼儿的各种需要。
2、在幼儿走稳以后,可以将幼儿送入设备完善且老师们充满爱心的托儿所托养,因为这时幼儿已经开始对其他小朋友有兴趣了。送入托儿所托养,可以提早训练他的行为表现,学习如何与他人建立友谊的技巧,这些对培养他以后良好的社会适应力及健全人格都十分重要。
三、随时观察子女行为的表现
解托养的对象是否合适,如有任何的不当,应立刻加以更换或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