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联合整治非法举办幼儿园的活动,我市进一步理顺了幼儿园的审批程序。今后申请举办幼儿园者,由举办者向教育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教育部门下发同意筹建批复,筹建期间由举办者持同意筹建的批复,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证明,到建设质检部门办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待筹建期结束后,由教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颁发办园许可证。更重要的是通过集中联合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办园秩序,净化了办园环境,提高了办园威信和质量,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孩子们营造了更好的教育环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