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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幼师队伍建设 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498

  三是创造条件鼓励全处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强化幼儿教师业务技能提升。近年来,全处共聘请区内外幼教专家、教学能手、优秀幼教工作者等来办事处及各幼儿园讲学、讲座近百次,外派幼儿教师到青岛、济南等地参加各类专业培训80多人(次)。同时,积极鼓励<BR><P></P>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学历教育,目前,全处共有40多人在职参加南师大、北师大、山师大等院校举办的研究生、大本、大专的专业进修,占全处幼儿教师的80%以上,全处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

  四是深入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办事处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处幼儿教师中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在落实这一意见的过程中,把教学基本功考核纳入了教师绩效考核中。目前,全处幼儿教师讲学习、讲钻研、讲上进、讲业务已蔚然成风。2003年我处教师蔡智获青岛市幼儿科学膳食技艺大赛二等奖;农村幼儿园课程改革获市二等奖;连续两年获市幼儿基本体操大赛二等奖。

  三、落实待遇,最大限度调动教师工作潜能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作为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尽最大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使教师们在生活上顺心,事业上安心,工作上尽心。

  1999年,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对村级幼儿教师工资统筹发放的通知》,在实行原办事处、村部分补贴的基础上,对全处农村幼儿教师全部实行工资统筹发放。2002年,办事处为农村<BR><P></P>幼儿教师办理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三项保险,并拨出专款解决了保险的费用问题。到今年五月底,为幼儿教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项已达61.26万元,解除了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2004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待遇的有关政策,办事处积极行动加强落实,为农村幼儿教师每人每月提高工资待遇350余元,达到每人每月847元(不含考核及保险),目前全处幼儿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13160元,在全区各办事处中率先达到“上一年农民纯收入的1.8倍”以上的幼教工资待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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