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障机制 落实教师待遇 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几年来,城阳区学前教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国家两个教育法规和国办发13号《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规划,深化改革,使全区学前教育得以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区曾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区”等称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建立保障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环节和提高全民素质的奠基工程,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一)统筹规划,强化考核,以有力的监控措施保证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几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纳入了议事日程。在“十五”规划中,围绕“教育思想现代化、办园条件标准化、园所管理规范化、师资结构合理化、幼儿素质优良化”的总体目标,明确提出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切实加大监控和督导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城阳区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学前教育管理督导评估标准》、《城阳区关于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街道年度“双千分”考核,为全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办园积极性
几年来,我区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投资”的发展思路,明确区、街道、村三级办园责任目标:即区政府负责办好区实验幼儿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办好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村负责办好村级幼儿园,逐步形成了以实验、示范园为龙头,以集体办园为骨干,个体办园为补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体制。在办学经费的筹措上除了积极发动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外,还作出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幼儿教师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办园单位负责园所建设投资和购置大中型设备,幼儿园负责解决日常办公经费、幼儿教师工资补贴及小型教玩具购置。办园责任的落实,资金渠道的畅通,为园所高标准建设、高速度发展提供了可能。几年来,全区新建高标准幼儿园7处,扩建、改建幼儿园20余处,投入资金约5000余万元。目前,全区市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60%,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幼儿园达16%。今年全区又有14处幼儿园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BR><P></P>围,有效推动了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