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我们始终把整顿工作定位在实施服务促规范上,层层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办园者的依法办园能力和水平。召开了全区民办园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全区民办园业主集体学习《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日照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联合卫生、消防等部门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卫生集中培训与消防演练,制定并发放系列标准要求,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标准》、《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要求》、《幼儿园教育工作要求》等等,这些材料均发至每个幼儿园,让办园者明白办园政策和办园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体实施整顿过程中,首先由民办园业主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镇、区组织检查验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对达到办园要求的,按程序予以审批;对暂时达不到办园要求又具备一定基础的幼儿园给予整改期限,有关人员深入幼儿园检查指导,根据检查情况书面反馈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分别由区相关部门、镇街道教委、民办园业主保存),提出整改要求,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对口培训,通过培训、发放明白纸、现场指导、培植典型等途径切实作好过程指导,帮助其达标。对于无整改余地的幼儿园,由各部门联合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限期停办,并通过宣传教育,甚至多次进行个别交心,分析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实际效果看,大部分幼儿园能理解政策,主动停止办园。对于按要求关闭的幼儿园,我们积极发挥镇、街道的作用,帮助做好善后工作,如将优秀的人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分流到其他幼儿园,帮助处理设施设备,尽量减小其损失。在关闭的幼儿园中,还有一些主要是因为房屋场地不达标而关闭,但是办园者具备较高素质和办园热情,对这种情况,我们尽量帮助争取相关村、部门(单位)的支持,选择合适的园址,如日照街道的方圆幼儿园、童星幼儿园、天使幼儿园、秦楼街道的丽杰幼儿园等15处幼儿园,都是在镇、街道的帮助下落实解决了园址,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对整顿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拒不执行停办要求的,由工作组采取摘园牌、拉设备等手段强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