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鉴结果方面
1.评鉴结果与奖励挂钩,降低了辅导功能,宜把评鉴结果与奖励分开。
评鉴的意义在于向园方提供“健康”检查,突出访视辅导的功能,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中明文规定“绩优奖”占该年度受评园数的1/5,每园除奖牌(状)外另发20万元(台币)奖励金,因而加剧了竞争,甚至发生作假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访视辅导、“健康”检查的功能。
2.“后设评鉴”仍待努力。
“自我评鉴”要求评鉴的最后阶段做到“后设评鉴”,即能再审查最初的规划、近中长程发展目标、SWOT、评估评鉴的质量,以保证绩效。在这方面大部分园长表示自己能力有限,能针对评鉴委员的意见开次检讨会就不错了,事实上能做到“后设评鉴”的幼儿园并不多。“自我评鉴”往往成为幼儿园掩饰缺点,应付外部评鉴的手段。有学者认为,宜努力将幼儿园评鉴发展成为幼儿园自动动作的内在机制,这才是积极可为的方向。
四、追踪辅导方面
1.到底何者应接受追踪辅导宜再明确。
台北市会将初评成绩欠佳者列入追踪辅导对象,但有些市县近几年常常在下一年度对受评的幼儿园进行全面追踪辅导,获特优者亦不例外。两种做法当然后者较优,但牵涉经费开支及辅导人才的培育,值得进一步研究。
2.辅导的实质与资源投入宜求公平合理。
对需要追踪辅导的幼儿园来说,它们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尤其在今日美语补习班争抢生源的状况下,有些备案幼儿园的生存状况堪忧。按台北市规定,三年内未见改善的幼儿园就不能再获得教育主管部门任何补助经费,这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如要以“辅导”名义来追踪是否应投入资源,不管是派专家辅导或给予补助,都应考虑评鉴能否雪中送炭,使它们起死回生,造福乡里。这是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的感受与建议。
结语
幼儿园评鉴本意是追求先进幼儿教育理念的实现,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精益求精。我们审视当前台北市的评鉴制度,期望能使一向由官方主导的评鉴工作成为基层人员主动参与、鞭策自己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