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建设常规
(一)有学年、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包括月重点)。
(二)卫生保健制度健全(九大制度,有些制度可合并制定)。
1、生活制度
2、饮食制度
3、体格锻炼制度
4、健康检查制度
5、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6、预防疾病制度
7、安全制度
8、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9、家长联系制度
(三)各种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清楚、准确。
建立健全十表二簿:
1、出勤登记表
2、传染病登记表
3、疾病登记表
4、晨检及全日观察记录表
5、预防接种记录表
6、体弱儿管理记录表
7、体格检查记录表
8、缺点矫治记录表
9、膳食调查记录表
10、体格锻炼观察表
11、事故登记表
12、家长联系簿
(四)对资料进行统计,科学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体格发育评价
2、膳食评价
3、出勤率统计
4、缺点矫治率统计
5、各种常见病患病率统计
6、传染病发病率统计
7、预防接种率统计
(五)保健室建设(本条有关修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托儿所、儿童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必须建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
一般设备包括: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
体检设备包括:体重计(杠杆式),灯光视力箱,对数视力表,身高计(供三岁以上使用)。
消毒设备包括: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
常规医疗用品包括:常用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筋
常用药品:常见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高压消毒锅、电冰箱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2、寄宿制儿童园和设寄宿班的儿童园必须设立隔离室(入园儿童在70名以下的可设立隔离床),有配套设备;其它儿童园视情况设立。
(六)定期检查计划、制度落实情况,有总结,有记录。
(七)落实岗位责任制,卫生保健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卫生消毒常规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儿童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儿童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1、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2、寝室
定时开窗和关窗,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床铺整齐,窗明几净。床栏杆、暖气、窗台、柜子、灯罩、电扇等无尘土。墙壁干净,无蛛网,床下无杂物。
3、盥洗室
清洁通风,水池下水道处无头发、污物,地面无积水、污渍,便池、便盆及时冲洗,无尿硷、无臭味、无苍蝇。门、窗、镜、灯、柜等清洁干净。消毒水等物放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
4、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儿童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儿童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儿童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儿童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儿童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近视儿童适当缩短。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距离2-3米,电视机安放高度适中。长时间用眼后应有10-15分钟休息或组织户外活动,放松双眼、远眺。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儿童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儿童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四)炊事卫生常规(本条有关修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生食堂管理规定》)
1、厨房经常打扫,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做到:
(1)物品摆放有序,用后及时归位;
(2)台面、墙(窗)面、地面清洁无污物、积水、蜘蛛网。
(3)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厨房用具包括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至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不买、不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及其原料,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炊事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染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坚持上灶前用肥皂和流动清水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在操作间不抽烟,分饭菜时戴口罩。
(五)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儿童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儿童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每周应清洗一次饮水器(或保温桶)。
7、盥洗室内所有盆、桶、壶应洗净晾干放入橱柜,以免柜内产生潮气、霉变。
三、健康检查常规
(一)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入园体检表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儿童必须重新体检。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儿童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儿童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妇幼保健机构为全园儿童体检一次。及时对儿童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儿童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有关修改参照济南下发的《儿童园安全工作规定》)
每天按要求对儿童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儿童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儿童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儿童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儿童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儿童私自带药入园,对儿童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儿童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儿童,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儿童,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儿童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儿童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儿童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儿童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四、生活常规管理
(一)晨午检常规(同健康检查常规之三)
(二)饮水常规
1、早晨儿童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器(或保温桶)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儿童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儿童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儿童饮水量,提醒儿童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儿童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儿童饮水的次数。
(三)入厕常规
1、不得限制儿童便溺次数。
2、帮助年龄小和自理能力差的儿童。
3、对遗尿和遗屎的儿童,耐心地为他们更换、清洗衣物。
4、将卫生纸裁好放在固定位置上,并教会儿童正确使用。
5、培养儿童良好的大小便习惯,如会按需要小便、按时大便,大便后自己擦净,整理好衣裤,便后用肥皂洗手等。
6、观察儿童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儿童集中入厕时,厕所一定要有教师或保育员。
(四)洗手常规
儿童集中洗手时,盥洗室一定要有教师或保育员;儿童饭前便后以及使用蜡笔、油画棒、橡皮泥或玩沙等户外活动后应洗手。步骤如下:
1、卷袖子(小班儿童及中大班部分衣袖难卷的儿童由教师帮助卷袖子)。
2、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洗完后双手在水池内甩几下,防止水滴在地上。
4、用自己的毛巾擦干。
5、教师(或保育员)帮助洗完手的儿童拉下袖子。
6、教育儿童节约用水和肥皂。
(五)进餐(早、午、晚)常规
1、教师开饭要求:
(1)餐前首先规范擦洗和消毒餐桌,消毒后要防止再污染(如儿童趴在桌上乱摸)。
(2)教师取拿饭菜前,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洗净双手。
(3)所有餐具应放在桌上或饭架上,不要直接放在地上。
(4)分发完餐具后组织儿童分组洗手。中大班可指导值日生摆餐具。
(5)食物要在温度适宜后进班。在餐厅集体进餐的儿童,要待食物温度适宜后由教师或保育员带入餐厅就餐。
(6)要将饭菜分开盛;有刺、有骨头的菜不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以免发生意外。
(7)整个开饭过程尽量保证教师与保育员都参与。
(8)儿童进餐时,除及时帮助儿童添饭外,还要督促、观察儿童进餐情况;不要让吃饭慢的儿童最后站着吃或站在活动室外吃。
(9)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不能强迫儿童进食。
(10)准备好饭后用的餐巾和放碗筷盘的盆等物,餐后教师催促儿童擦嘴并将碗盘内的残羹集中倒入汤桶内,剩饭单独放,餐后所有碗筷勺应干净整齐地放在碗筐内,便于厨房清洗。
(11)掌握好儿童的食量,不能以多为儿童添饭作为表扬鼓励儿童的手段,更不能以禁止儿童吃饭作为体罚儿童的手段。
(12)按时开饭,每餐进餐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13)儿童进餐期间教师或保育员不得处理与进餐无关的事情。餐后,按要求清洁餐桌和地面。
总之,照顾儿童吃好一顿饭的标志是:吃饭过程中,儿童情绪好、食欲好、食量够、饮食习惯好、吃得卫生。
2、儿童进餐要求:
(1)儿童规范洗手后直接取饭入座就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
(2)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3)餐后正确使用餐巾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4)餐后组织儿童散步,散步时不宜做剧烈活动。
(5)小班下学期开始用菜盘,中班下学期开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六)加点常规
1、喝豆浆常规
(1)儿童规范洗手。
(2)从水杯架取拿自己的水杯。
(3)豆浆要待温度适宜后进班,以防烫伤儿童。
(4)喝完豆浆后,保育员应及时将水杯冲洗干净,然后放入消毒柜消毒,消毒完毕及时取出放入水杯架,以保证儿童随时饮水及饭后漱口。
2、吃水果、点心常规
(1)餐桌常规消毒(同前)。
(2)吃午点前要洗手。
(3)吃点心时一定要用点心盘,点心(饼干等)应放在点心盘内,不要放在饼干桶盖上;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4)吃完点心后,点心盘应进行消毒。
(七)睡眠常规
1、做好儿童午睡前寝室环境的准备工作,做到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光线柔和。根据季节掌握通风及寝室气温。秋、冬、春季穿脱衣服及入睡中避免冷风直吹儿童。
2、儿童被褥厚薄、大小适宜。
3、组织儿童入厕后安静入寝室。
4、睡前检查儿童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儿童不带玩具上床。
5、儿童午睡必须脱外衣裤。小班上学期可在教师指导帮助下进行,小班下学期开始能主动、独立脱外衣裤午睡;脱下的衣物放在固定的地方并叠放整齐,不能放在枕头下。
6、值班人员应加强儿童午睡巡视,根据室温随时给儿童盖好被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妥善处理。
7、起床时及时检查儿童衣服和鞋袜,防止穿错和不穿。
8、儿童穿好衣服后指导中大班儿童叠被子。检查床上、褥子下面是否有异物,被里、被头是否开线。
总之,照顾好儿童睡眠的标志是:按时睡,睡得好,按时醒,醒后精神饱满愉快;睡眠时间充足(2-2.5小时),不任意减少和增加睡眠时间,大班末期可适当缩短,以便与小学搞好衔接;保持良好的睡眠姿势和习惯。
(八)伙食常规
1、建立伙委会,定期研究儿童伙食问题。
2、制定代量食谱,每周更换一次。
3、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剩饭菜。
4、定期计算儿童进食量和营养量。
5、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半。
6、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7、加强体弱儿和病儿饮食管理。
8、职工伙食和儿童伙食严格分开。
9、每月向家长公布一次伙食帐目。
五、疾病防治常规
(一)预防传染病
1、按年龄和季节在卫生防疫部门的协助下完成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建卡率达100%。接种前必须了解儿童的身体状况,接种后注意观察儿童的身体反应,有异常者及时向医生报告并照顾好,凡是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除禁忌症外,做到一个不漏,全程足量,保护易感儿童。
2、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加强晨间检查,严禁传染病儿入园。
3、儿童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县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对离开儿童园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4、如发现有传染病儿,不管其是在园内还是在园外传染,应立即隔离治疗,对患儿班级各种物品(包括空气、玩具、水杯、毛巾、被褥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对患有传染病的儿童和工作人员应立即隔离治疗。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对患儿班级的其他儿童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不串班、不混班,不办理入园、转园手续,控制传染病的续发和蔓延。
(二)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1、对新生的家长进行病史询问,了解新生有无高热惊厥、癫痫、过敏性疾病(包括哮喘、食物过敏)、习惯性脱臼、先天性心脏病等病史,以便保健员和班级教师、保育员在园内有目的地进行观察和护理。
2、对儿童在园内突发性的发烧、腹痛、腹泻及损伤等应及时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
3、要加强儿童体格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1)按要求开展好早操(或间操)、体育课和户外体育活动,保证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做到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活动量适合各年龄班的特点。对个别体弱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三)加强体弱儿管理
1、在每次的体格发育测量中,筛查出肥胖儿和营养不良儿;在每月的疾病统计中筛查出反复呼吸道感染、反复腹泻的儿童;在每年的新生体检及年度全园儿童体检中筛查出中度贫血儿。
2、对以上体弱儿按常规进行收案管理。
(1)建专案病历,除按健康儿管理内容外,根据每个体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预约定期到保健门诊复查治疗。
(2)针对患儿的发病原因,进行科学喂养、护理和防治。
(3)通过与家长个别交谈、开家长会、出宣传专栏、请专家上课等形式,加强对体弱儿的管理。
3、疾病治疗痊愈后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六、安全工作常规
(一)园舍设施
儿童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应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对园舍、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禁使用危房。
(二)物品放置
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1、各种消毒液、洗涤清洁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2、教师教学用的剪刀、裁纸刀、大头针、别针及其它有尖锐棱角的物品应放在小孩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三)药物管理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为儿童服药时仔细核对,防止错服和漏服;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禁放在班上。
(四)环境创设
不给儿童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儿童园绿化和自然角内不种植带刺的植物(如仙人掌、仙人球、月季花等);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
(五)户外活动(以下有关修改参照济南下发的《儿童园安全工作规定》)
要保证活动器材的完好率,建立活动前的器械检查和儿童安全教育制度,按照体育活动规程和要求向儿童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将强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备的防护设备,保证足够的保教人员在场,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外出活动排队时,队伍前后均有老师或保育员。活动中,保教人员必须随时留意每一位儿童,不得自顾聊天。活动结束后,要清点好儿童人数。
(六)用电安全(以下有关修改参照济南下发的《儿童园安全工作规定》)
1、电源电线配置安装要规范,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严禁超负荷用电,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3、餐厅、教室、寝室要做到人走灯灭,随时切断电源。
4、废弃不用的电插座要用绝缘胶布粘贴好。
5、正确使用紫外线消毒灯。
6、儿童园资料室、仓库等严禁使用超过100W的灯泡。
(七)消防安全
1、儿童园活动室、寝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
2、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不得存放障碍物,并设置明显的人员疏散指示标记。
3、寄宿制儿童园必须设置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设备,确保紧急情况下在园儿童和教职员工能够安全撤离、疏散。
4、要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儿童园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情要及时排除。
(八)接送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儿童接送制度,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接送儿童、丢失儿童。
(九)交接班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认真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
(十)保教人员带班要求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各项活动都要以儿童为中心,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3、对儿童态度和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
4、教师不允许让儿童端饭锅、汤桶及碗筐;严禁让儿童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5、保教人员不携带危险物品(如尖锐棱角、金属物品、有壳核食物、外用化学药水等)进班;私人药品应妥善保管、不乱放;个人装饰简单,不浓妆艳抹,不佩带耳环、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梳披肩发,不涂指甲油,不穿高跟鞋。
6、保育员、保健员和教师要掌握意外损伤的急救常识和处理方法,若遇到意外损伤,及时简单正确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保健医生或立即送医院。
(十一)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向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使儿童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培养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儿童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
(十二)外出活动
1、儿童园不宜组织儿童到远处郊游、演出。
2、组织日常外出活动时,要有领导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活动前向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及所用的交通工具都要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儿童在活动中的安全。
3、举办有儿童参加的各类竞赛及比赛及其它大型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的教育部门批准。
(十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2、若发生意外事故,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把对儿童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3、坚持儿童园安全事故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市直儿童园发生儿童安全事故,必须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发生儿童安全事故的单位、直接负责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