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圈免费微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园长 » 管理探索 » 管理制度 » 正文

幼儿园(班)安全管理制度_幼儿园相关法规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303
 ⒈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⒉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⒊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儿童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⒋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⒌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儿童饮用。
  ⒍儿童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⒎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⒏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⒑不准私自带儿童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⒓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⒔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⒕工作人员要保证儿童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⒖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

 

 
 
[ 园长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广东小雅教育
推荐图文
推荐园长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学前教育·幼教亲子社区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
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中幼网(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www.gdy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110666502 QQ群:3638286

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无线互联网
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