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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社区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实施意见_幼儿园相关法规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249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加强社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学前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与社区、家庭联系十分密切,社区教育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社区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实验。  一、指导思想  从转变观念入手,以大教育观、教育价值观、教育资源观和立足于本土的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农村学前教育数量和质量统一发展的思想;立足本土,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适应农村,服务于农村,努力扩大学前教育的社会功能作用;强调家庭和家长的深刻影响,在吸引家长参与过程中,促进家长的自我发展,全面提高婴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办园模式,是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针对我市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发展基础的不平衡性,推广“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幼教机构”的做法,坚持办园层次与办园规格的多样化,把家庭教育纳入学前教育的服务范畴,走正式办园与举办非正式学前教育机构相结合、机构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路子,使农村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使更多的农村儿童获得更好的早期教育,为孩子的后继学习及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寿光市社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区学前教育工作。由市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卫生、妇联、物价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各乡镇成立社区学前教育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政府分管教育的镇长、教委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乡镇社区学前教育工作;各基层由村委、幼儿、家长成立村(区)学前教育管理委员会。  四、实验内容  1、区域划分  (1)城区以市直机关幼儿、一中英才幼儿、实验中学幼儿、兆祥幼儿及城乡结合部的文家街办新世纪幼儿为主阵地,开展0——3岁延伸教育,扩招托班,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根据各园的服务范围,划片定期对1—2岁散居儿童进行集中教育活动;对0—1岁婴儿童家长进行集中培训或入户指导。  (2)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为依托,建立乡镇散居儿童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散居儿童活动中心;对合理布局调整后的村办园,划分社区,成立散居儿童活动站。  2、人员培训  建立市乡社区学前教育活动中心和非幼教教育机构。(0——3岁儿童亲子活动中心)以市实验幼儿为培训基地,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对各乡镇实验教师进行培训,每月集中活动一次;每乡镇指定2——3家教工作者,每月二次深入社区活动站进行服务指导 3、活动内容  婴儿童早期教育指导:儿童发展指导纲要,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  婴儿童喂养与保健指导:科学育儿,家庭教育  婴儿童各项活动指导:亲子活动,婴儿童自主活动,育儿经验交流  婴儿童环境教育指导:乡土风情,风物景色,社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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