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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工作_幼儿园相关法规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182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既是儿童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前提。"九五"期间,《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以下简称"九五"计划)得到全面实施,各地普遍加大家庭教育工作力度,扩大家长受教育的覆盖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咨询服务,注重家庭教育工作的基础建设,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得到普及,家庭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许多地区已经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基本实现了"九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建设、实行规范化目标管理、进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等。但是,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仍有一些地区存在领导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指导力度不大,投入不足,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等问题。   为了巩固"九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不断提高全民族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要围绕贯彻《中gong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的目标,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提高科学教子的水平和能力,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培养"四有"新人。   要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科学教子水平和能力,拓宽家庭教育知识传播渠道,广泛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和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体系,加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及家庭教育教材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   (二)主要任务   家庭教育指导对象主要为0-18岁儿童的家长。在巩固"九五"家庭教育普及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未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地区的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工作。"两基"已达标地区要在巩固与提高普及率的同时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在总结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和家庭教育网络。进一步关注对特殊儿童(如残障儿童?quot;问题儿童"等)、特殊家庭(单亲家庭、特困家庭等)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大力推广0-3岁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经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基础建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丰富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   二、具体目标与分区要求   (一)具体目标   1、巩固并扩大家庭教育知识普及面,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程度。   2、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幼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与社会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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