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实施,农村幼儿教育单纯依靠政府和集体办园,投资渠道、办园模式单一化的现状受到了挑战,幼儿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制约。如何在新形势下优化幼儿教育资源,激发办园活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已成为当前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新问题。近几年来,高密市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和同行批评指正。
一、办园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高密市现有人口86万,辖3个街道办事处和17个镇。现有登记注册幼儿园225处,其中214处为农村幼儿园。3—6周岁在园(校)幼儿26656人,入园率为91.8%。在岗幼儿教师1011人,其中85%的教师是农村幼儿教师。伴随着高密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的不断深化,全市幼儿教育尤其是农村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近五年,高密市先后有20多处幼儿园被评为潍坊市级示范幼儿园,三个镇、街道多方筹集资金按省级示范幼儿园的标准分别新建扩建了三处规模较大的农村幼儿园。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发展中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投入没有保证。原先农村幼儿园经费主要靠镇从农村教育费附加中拨一点,村筹一点,幼儿家长缴一点。但随着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取消和减轻农民负担等措施的出台,前两种投入渠道已被堵死,幼儿园几乎只能靠自身收取的低额保教费用维持运转。二是在原有的体制下,幼儿园园长既没有人事权也没有财务权,幼儿园管理工作缺乏活力。三是幼儿教师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农村优秀师资流失严重,直接影响保教质量的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识到,要保证农村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幼儿园办园体制进行改革,不改革就没有出路。
二、改革的具体做法
为保证办园体制改革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行,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园所公有,园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园自主”的改革实施原则,即在坚持园所公有的基础上,赋予园长更大的办园自主权,充分发挥园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政府不再负责筹措并发放幼儿教师工资,其工资及园所日常教育教学办公经费从收取的幼儿保教费中列支,镇(街道)政府及各幼儿园所在村委会有义务为幼儿园添建及维修园舍,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在内部管理方面,实行以“园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教职工聘任制、教师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
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至少确定1处幼儿园作为试点单位。并在李家营镇实验幼儿园召开了全市园长承办制改革现场会,力求在具体操作层面给与会单位以启示和借鉴。为搞好改革试点,李家营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李家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实验幼儿园试行园长承办制的决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提高广大家长对于改制后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的承受能力,镇政府牵头召开村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幼儿家长会议,印发了《致广大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等,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李家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幼儿园承办制实施方案》,就园所性质、园长的产生,经费筹措、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教职工待遇等问题作了政策性规定。
作为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一,教育管理办公室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中重新聘任园长,明确了园长的职责、权力和任期目标。改革前,园长大多只担负工作职责和部分教学指挥权,却无实际的人事权、财务权和对教职工的奖惩权,不具有管理的权威。改革后,园长的人事权、财务权、奖惩权与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人事权: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和不聘任;财务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收取保教费的数额,决定经费的使用方向(幼儿园经费按5:3:2的比例划割支配权,即经费的50%由园长提供每位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教管办统筹发放;经费的30%由教管办统筹用于校舍维修、内部设施添置等;经费的20%作为幼儿园日常业务活动经费由园长管理使用);奖惩权: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提出并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以及各项补贴的发放。
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二,是由新上任的园长自主聘任业务园长和教师,对教师的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教师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补贴工资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重点加大奖励工资、和绩效工资比重,这样在普遍提高工资基数的基础上,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质优酬高的分配原则,对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后的幼儿教师工资来源主要由收取的幼儿保教费来保障,因此按有关规定提高收费标准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也就成为社会和家长的共识。教育局在现场会上全面介绍了李家营镇办园体制改革的作法,要求各乡镇在各自的试点过程中予以学习借鉴。
在先期试点工作论证充分、宣传广泛,教育内部和广大家长逐步取得改革共识的前提下,我们先后在双羊、阚家、井沟等镇区域推进办园体制改革。这些单位以改革为契机,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改革文件,做好社会和家长的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园条件,通过明确投资方和办园方各自的职责与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启动幼儿园内部活力,从而达到提高办园质量和效益的改革目标。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积极反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园长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实行园长负责制后,园长在人事、经费、物资等方面具有自主管理的权力,责任也随之加大了。通过重新修订幼儿园规章制度,增加儿童就餐和休息场所条件等措施,园长行政权威与人格权威并行,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更加科学规范和完善。幼儿园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得到较大提高。教师人均工资较改革前提高近三成,教师能够真正“安教乐业”,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由以前的“来几个孩子教几个人”的被动工作转变为“上门找孩子,让更多地孩子及早入园接受教育”的主动工作。
三是幼儿受教育率大大提高。由改革前的83%左右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幼儿教育的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改革的各项举措顺利实施,改革的成效鼓舞人心,全面推广以承办制为主要形式的办园体制改革经验已成公众共识。教育局责成职能部门对双羊镇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关于双羊镇幼儿园实行办园体制改革的调查报告》,通过教育城域网康成书院面向教育局所属各部门单位公开发布。随后,该报告又在中共高密市委办公室编印的《专供领导参阅》上刊发,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专门批示各有关单位予以学习推广。目前,全市已有10处镇(街道)实行了以承办制为主,股份制等为补充的新的办园体制改革。其余镇、街也正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紧锣密鼓的进行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本学年度将全面实现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的转轨。(二00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