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辖10个乡镇,553个行政村,48.1万人口,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67处,办园率100%;在园幼儿14684名,3岁至入学前幼儿入园率达到97.5%,全县7个乡镇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现有幼儿教师724名,专业学历达标率达到95.1%。近几年来,着眼于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和谐发展,我县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督导创新,坚持督政督学并举,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着力加强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形成了规范性与发展性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学前教育评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学前教育的重点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发挥督政职能,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督政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督促政府教育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宏观调控管理的有效手段。我们从完善学前教育督导体系、健全学前教育评估机制入手,充分发挥督政职能,致力促进政府责任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完善督导评估体系,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学前教育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本在于推进依法治教。我县自1996年开始建立实行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近年来立足推进依法治教,我们着力加强了学前教育评估制度的体系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加强了学前教育督政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乡级党委、政府教育执法综合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县直有关部门教育执法综合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和《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自评制度的通知》等10多项文件,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人大、政协对教育督查的内容。二是加强了教育执法体系建设。为强化督政职能,实行了学前教育执法制度,相应建立了学前教育执法责任体系,分部门、乡镇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和目标,年终对学前教育执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三是形成了职能共建格局。为加强工作调度,整合部门职能,县政府适时调整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六一”及春节前夕召开两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制定学前教育年度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分解落实到成员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全员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评估机制,强化政府职责的落实。2004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各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规划建设与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按时足额发放幼儿教师工资”,“各乡镇政府财政预算要安排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主要用于乡镇中心园的建设和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的发放。农村幼儿教师工资要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并将乡级政府承担的学前教育职责列入教育执法目标责任,纳入了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各村、县教育局与各乡镇教委层层签订责任状,分层分类制定发展目标,年终统一进行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晋职(级)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强化了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形成了教育部门与政府行为互补共建的良好机制。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难点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开展重点督查,紧紧围绕热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一是坚持围绕重点工程,开展重点督查。
2003年、2004年、2005年以省、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查为契机,强化县、乡政府职能,分别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程、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幼儿园安全建设年工程及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工程列入对乡级政府教育工作督查内容,每月一调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使四项工程建设走在了全市的前列。2003年东营市首期通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督评验收的8个乡镇中,我县占了5个。目前,我县已有70%的乡镇通过市政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督评验收,今年将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意见》,把这项工作列为政务督查的重点,并纳入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重点考核指标。目前全县10处乡镇中心幼儿园中有1处省级示范园、2处市级一类园,新建3处规模为9个班以上的中心幼儿园,扩建3处规模为6个班的幼儿园,今年9月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将全部投入使用并达到市级一类园以上标准。二是围绕热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针对个体幼儿园管理相对薄弱,办园质量相对较低的问题,出台了《广饶县个体幼儿园所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进行两次专项督评,切实加强了对个体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联合县财政、工商、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各类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对尚未注册但已经符合办园条件的13处幼儿园给予了登记注册,颁发了《幼儿园所、学前班登记注册许可证书》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对通过整改基本能达到办园条件的31处幼儿园先行登记暂缓注册;对36处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彻底清理了非法办园,规范了办园行为,确保了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二、切实加大督学力度,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持续提高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自1996年开始,我县制度化开展了对幼儿园教学管理的督导评估。其间,本着“坚持分类指导,促进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办园综合水平评估体系,健全办园水平自评整改制度,积极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幼儿园办园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完善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体系,突出发展性评估。
一是着力于发展性评估,完善督评体系。在评估体系中,将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作为常规评估指标,同时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本着“逐年提高、逐步规范”的原则,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确定发展性指标,进行有针对、有重点的督导。
二是着眼于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完善评估方案。以提高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为宗旨,对《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方案》实行动态调整,始终凸显“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引导幼儿园根据办园宗旨和幼儿发展需要制定目标和计划,并通过开展自评不断完善改进,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幼儿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每年评估情况编制共计约38万字的《广饶县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督导评估资料汇编》,为规范办园水平、提高办园质量提供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健全办园水平自评整改制度,提高办园质量。
督导评估是手段,目的在于使幼儿园找准差距、改进不足、明确方向。为切实避免为督导而准备、为评估而评估的“突击”行为,我们将督导的外延拉长,建立了自评整改制度,将督导前的自评整改和督导后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有切实保障了督导评估的成效。
一是建立并落实了年终自评和申报综合督导评估前的自评制度。2001年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自评制度的通知》,各幼儿园通过学习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督前自查,查找办园思想是否认识到位以及办园条件存在的簿弱环节、综合办园水平离优秀标准的差距,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通过自评,促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逐步形成了“自查定位、评估定向、整改定标”的评估规范。
二是建立并落实了自评后整改和综合督评后整改制度。督促各幼儿园针对自评中查找出的差距和不足,制定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将幼儿园自查整改列为综合督导评估的发展性指标,进行同步评估;在县里组织综合督导评估后,根据查摆出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配套实行“整改责任、整改限时、整改在案督察”三项制度,狠抓落实,使督导评估的过程,变成了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
三是运用督学评估调控,规范幼儿园章程建设,推动依法办园。县政府专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意见》和《广饶县学校章程管理办法》,提出了到2007年三年内实现一园一章程和依法治园的目标,要求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幼儿园章程建设理论研究的实践探索,把幼儿园章程建设与办园综合督导评估结合起来,与幼儿园管理结合起来,形成自我调控机制,有效强化了幼儿园自我完善、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行为。为推动幼儿园章程建设,将章程建设纳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了重点督查、重点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幼儿园章程建设。
(三)实施重点评估,推动优质幼儿园建设,带动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
一是实施重点建设,着力加强优质幼儿园建设。为打造优质学前教育群体优势,整体带动学前教育发展,我们着力实施了示范幼儿园达标创建、骨干幼儿园建设两项工程。在两项重点工程的实施中,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加大赋分权重,强化重点评估,推进重点建设,在全县形成了以试验、示范幼儿园为中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的优质教育群体。
二是实施典型带动,促进薄弱幼儿园建设。针对全县城乡之间、各乡镇之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着重加强了对示范园、典型园的督导评估。主要是将“薄弱幼儿园帮扶工程”、“城对乡支教支校”纳入对示范园、中心园的评估内容,将幼儿园典型带动成效列入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专项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人力、物力资源优势河示范带动作用,把全县集中组织的示范园开放、结队帮扶、送教下乡等活动变为优质幼儿园的常规性工作,通过以优带弱,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促进了薄弱幼儿园的内涵建设。
三、不断规范督导评估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指导、调节、导向作用,是提高幼儿园管理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的保障,也是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和归宿。近年来,我们不断总结教育督导评估的实践经验,逐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始终坚持过程评估和终结评估相结合,科学运用评估结果,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调控导向作用,使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办园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教学 “小学化”等问题得到卓有成效地解决,保障了农村学前教育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发挥督导评估的激励作用。制定了评估申报、评前自查、抽样评估、工作年报、督学分片负责、复查和专项督察等全环节的评估制度,保证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规范运行。督评过程中,严格标准、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听汇报、看活动现场、查阅资料、测评幼儿发展水平等多种形式,对所督评幼儿园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并事实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将评估结果纳入了全县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体系,与单位评先表彰、教师职称评定、园长考核挂起钩来,切实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了幼儿园,激发了争先创优意识,促进了正确的办园导向的形成。目前,全县3个班以上幼儿园达到61 %,2个班以上幼儿园达到97%,基本取消了一人一班一师现象;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区中心幼儿园设施配套达标率达到95%。全县共有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2处;2005年4月全县通过市级验收的一类幼儿园7处、二类幼儿园7处、三类幼儿园8处。今年准备申报3处省级示范幼儿园。
另一方面,有效的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评估结束后,综合评估情况写出评估报告,下发评估综合通报,并向被督评单位下发评估反馈意见。通过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和警告以及取消办园资格等处理方式,充分发挥了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每年,对所有督导评估情况和处理结果都在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和广饶县教育信息网公布。对乡级政府责任落实情况好、重点工作完成得力,办园方向端正、办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2003年县政府把率先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5个乡镇表彰为“广饶县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几年来,共表彰办园水平优秀幼儿园108处。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重点督评工作的乡镇以及办园过程中存在较突出问题的幼儿园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且整改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待复查到位后方可恢复相应的资格。
实践证明,科学系统的督导对于促进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加强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评估、导向、激励、改进功能,加强学前教育资源整合,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规模,整体提高办园水平,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和谐发展,为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的实施,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