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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 开拓新途径 努力推进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4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10

    近年来,随着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城乡学前教育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遇到了新问题。我省的学前教育工作职能并入了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在人员编制少、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我们努力寻找工作的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省举办学前教育的单位共有13755个,其中独立设置的幼儿园7033所,比2002年增加394所;在园幼儿67.5万人,比2002年增加1.1%,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61.8%,还有大批园外幼儿参加了多种形式的非正规的学前教育活动。全省幼儿园教职工4.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5万人,47.5%的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比2002年增长6.5个百分点,农村专科以上幼儿教师达到24.3%。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统筹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2年2月、2003年11月,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在制定并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计划》及《辽宁省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城区基础教育推进计划》中,明确了学前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将学前教育纳入到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和教育督导的整体工作和规划之中,列入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0—6岁学前教育的新体制。注重儿童早期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快了学前教育的步伐。

  二是明确整体发展思路。“以教育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新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体制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灵活化的0—6岁一体化的服务网络。提高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整体水平。”

  三是制定工作目标。2010年,全省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80%,学前教育普及县区达到70%,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5%,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80%;基本满足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全面提高3岁以下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机构改革后,学前教育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新情况,我们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整和教育内外部资源,共同开展学前教育工作。

  一是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与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一起来。把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的普九规划结合起来,做到在检查基础教育的同时检查学前教育,统一听取各市政府汇报,统一向各市政府反馈意见。

  二是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教育工程之中,先后下发了“九五”、“十五”《辽宁省幼儿园(班)教师、园长继续教育工程方案》,使幼儿教师及园长的培训更加正规化、专业化。

  三是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之中,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每年一次的学前教育普通县(区)和每两年一次的省级示范幼儿园的检查评估都纳入了省政府督学室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市也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沈阳市从1996年开始对学前教育进行了专项督察,2004年义务教育两级年审,又把学前教育纳入其中,提升了学前教育的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办园条件的改善。沈阳市和平区政府将南宁幼儿园的改造工程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投入550万建成了一所一流的高标准幼儿园。

  四是将学前教育教、科研力量集中使用,分工合作,共同开展学前教育工作,形成了以行政部门为主体,教研、科研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管理合力。

  五是整合教育外部资源,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纳入儿童发展规划;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协调卫生部门,共同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和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等。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开展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活动,区域性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化进程

  2000年,省教委颁发了《辽宁省普及学前教育县(市)区标准》,以此为依据,我省分期分批地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的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开始,我们又把这项工作纳入到了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的检查评比工作之中,与全省义务教育分类推进计划挂钩。

  一是各级政府重视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加大了对教育办园的投入。各市制定了分批进入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总体规划,调动了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已达标的各县区在争创过程中,对学前教育投入不少于几十万元。

  二是各县(市、区)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县区政府听取学前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争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解决,形成了争创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的良好氛围。

  三是各县(市、区)根据评估反馈意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形成了发展新动力。如,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办园不合格,评估反馈后区政府根据评估小组意见,2004年投入20万改造了教育办园,海城市投入30万改造了教育办园。

  四、利用激励机制、典型引路,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等难点问题,我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用典型引路等多种措施,推动学前工作的开展。

  一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2004年11月底,在鞍山岫岩召开了“辽宁省农村学前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明确了全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思路、目标和以乡镇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介绍了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岫岩县“县统管,以乡镇政府为主,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日常管理责任机制;北宁市的“以市政府承办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以乡政府承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以学校及社会承办村级幼儿园相结合,实行校园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和岫岩县“乡镇政府统筹解决幼儿教师工资”,铁岭市“乡镇投点、学校拿点、村民集点”的办法解决办园经费和教师工资问题的作法和经验。
  这次会议对全省农村学前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二是总结表彰先进。2002年11月在大连市召开了“辽宁省学前教育工作表彰大会暨座谈会”。全省共评选出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19个,先进集体81个,先进工作者52人,。优秀园长50人,优秀教师102人。以省教育厅的名义对这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调动了各级领导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极大地鼓舞了全体幼教工作者的工作热。(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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