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圈免费微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营养 » 饮食指南 » 正文

专家提醒:慎食野生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9  浏览次数:1016
广东学前教育网营养频道导读:新华网成都5月9日专电 野生菌类有着良好的口感和营养,是一种盘中佳肴,但许多野生毒蕈却因有剧毒而被人们称之为美食杀手。  
新华网成都5月9日专电 野生菌类有着良好的口感和营养,是一种盘中佳肴,但许多野生毒蕈却因有剧毒而被人们称之为“美食杀手”。

  据专业人士介绍,毒蕈又称野生毒蘑菇,我国常见的毒蕈有80余种,中含多种有毒成分,不同品种所含毒素可有差异,但一个品种也可含有多种毒素,也有几种毒蕈所含毒素基本相同者。

  毒蕈毒素多耐热,目前已知毒蕈毒素约有150余种,主要有:毒蕈碱,是一种毒理效应与乙酰胆碱相类似的生物碱;阿托品样毒素,毒作用正好与毒蕈碱相反,表现则与阿托品过量中毒相似;溶血毒素,如红蕈溶血素、鹿花菌素等;毒素,如毒肽和毒伞肽等,此类毒素性极强,可损害、肾、心、脑等重要脏器,尤其对肝脏损害最大,前述毒性很强的蕈种大多含此毒素,毒肽主要作用于肝细胞核,毒作用快,毒伞肽主要作用于肝细胞的内质网,毒作用慢,但毒性更大,是前者的20倍,致死量小于0.1mg/kg,两者均可造成急性肝坏死;神经毒素,主要侵害神经系统,引起震颤、幻觉等神经精神症状。

  毒蕈中毒的临床表现首发征象大多为消化道刺激症状,其后出现一定类型的临床表现,但各型之间也可相互重叠,依据主要损害的靶器官,可大体分为如下几个临床类型:

  一是胃肠炎型。潜伏期为10分钟至6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流涎等,轻者经一般对症治疗,多可逐步好转,病死率低;重者则吐泻严重,腹痛剧烈,水样便可伴黏液,全身中毒症状严重,并伴有休克、昏迷,病死率高。

  二是溶血型。潜伏期长,一般6—12个小时,病人往往先出现恶心等症状,后出现溶血性黄疸、肝部肿大等,少数病人会出现血红蛋白尿,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后可很快控制病情。

  三是神经精神型。潜伏期半个小时至6个小时,除胃肠道症状外,尚有多汗、流涎、脉缓、瞳孔缩小等症状,重者可有肺水肿、呼吸抑制及昏迷等,通常伴有明显的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出现幻觉、谵妄、昏迷等中枢神经损害,或发生嗜睡、精神错乱、妄想等类似精神分裂症表现。这一类型轻者病死率低,但严重者死亡率高。

  四、肝损害型。潜伏期较长,可达15—30个小时,此型以中毒性急性肝损害为最突出的临床表现,在初期一两天会有轻度胃肠炎表现,之后有一假愈期,其间除轻微乏力外,似乎已病愈,但实际已发生肝损害,进食少、病情轻者,可无肝损害的症状即转入恢复期,但大多数病例接着出现肝、脑、心、肾等内脏损害,其中以肝损害最为严重,迅速出现黄疸及肝功能异常,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直至昏迷,也有少数病例在肝损害表现尚不严重时即因中毒性心肌病变或中毒性脑病猝死。此型病情最为凶险,病死率甚高,经急救治疗存活者,需度过2至3周的危险期,方可逐步康复。

  相关链接:

  野生毒蕈中毒急救ABC

  新华网成都5月9日专电 由于夏季是毒蕈生长的旺季,且由于某些毒蕈的外形与无毒蕈相似,误食野生毒蕈中毒事件经常发生。假如不小心误食野生毒蕈中毒后应该怎么办?医疗人员在此教你野生毒蕈中毒的急救ABC。

  首先应判断是否为毒蕈中毒,还是其他食物中毒。不管自己能否准确判断中毒类型,都应该保留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其次,立即叫救护车赶往现场。在等待救护车赶到现场期间,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把手指伸进咽部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第三,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最好让中毒者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糖的“糖盐水”,以补充体液的流失,防止休克发生。

  第四,对已发生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应为患者加盖毛毯保温。

  第五,肝炎型患者在假愈期仍应采取保肝等一系列措施。

  第六,可用甘草1—2两,绿豆1—4两,水煎内服;或用带藤金银花4两煎服,也可将鲜金银花或嫩叶洗净嚼服。

 
 
[ 营养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广东小雅教育
推荐图文
推荐营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学前教育·幼教亲子社区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
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中幼网(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www.gdy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110666502 QQ群:3638286

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无线互联网
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