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落到这般田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懒。结果是,梁左梁欢都进了北大,我进了坦克六师当了一名炮兵,最后在母亲的帮助下开始演电影配角。
我跟凤英(全总文工团话剧团演员)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处了几个月,我就把她带回家拜见了父母。凤英对我家特别满意,她满意,我就放心了。
结婚后,我的懒劲儿让凤英咬牙切齿,但我俩却不会为这吵架,因为她再生气也架不住我认错态度好。
我的嘴巴除了承认错误外,就是用来吃的。凤英对此发扬了猫头鹰精神——睁一眼闭一眼。因为我的馋是具有特色的,我不仅爱吃好吃的,很多不美味的,我也能咽下去,比如,凤英做的饭菜。
对于我的意外走红,凤英格外兴奋,但她对我的要求也就水涨船高了。她抓管理很有一套,我的许多良好习惯都是在她的严格管理下逐渐养成的。
父母兄妹夸我有进步,更夸凤英管理有方。凤英喜气洋洋,颇有点踌躇满志的样子。我见势不妙,决定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能再整天待在家里,免得她又冒出什么改造我的新点子。于是,我跟葛优、谢园合伙开了个影视公司,我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开业前,我正在为公司置办办公用品出现赤字而着急,聪明的凤英给我支了个损招儿。
开业那天,我按照她的吩咐,在公司大门口放了个纸箱子,里面有十几张买办公用品的发票,任来宾“摸奖”,谁摸到哪张发票,就按票面上的数额买单。来宾中最倒霉的是冯小刚,不幸摸到了老板桌的发票,那可是3000元啊。
后来,我在公司楼下开了一家餐厅。生意挺好,但一直不赚钱,因为来的都是不分彼此的朋友,哪能让人家买单?最高纪录我一个月签单五万多元。可是凤英却毫无怨言,她说,只要我在做事就行。
2001年,在一个月内,父亲和大哥先后离世。我顺理成章地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开始拍更多的片子,还开始导电影,背着拷贝和片花到处跑发行。
餐厅也越开越多,一口气儿开了三家。我依然喜欢给朋友签单,但是能分清轻重了——生意好的时候就多签点儿,生意淡的时候就少签点儿。
就这样,我在不惑之年终于成熟了,在家是男子汉,在外是演员、导演兼商人。我走出去俨然一位成功人士,但私底下还是需要太太耳提面命。
一次我喝多了,回家拉着她说醉话:“我这么没出息,可苦了你了。”她一点没表示感动,还很冷静地告诉我:“男人,有点本事的就不老实,你没出息也不是坏事,起码我不用担心你在外面彩旗飘飘……”
我的酒顿时醒了——这些年来,我觉得我把她糊弄得挺游刃有余,不曾想,她早把我算计得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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