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在教育上公认的贡献之一就是为自由下了明确的定义。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其教育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本质的前提。
一、关于自由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生命的本质。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的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二、关于纪律
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这种人是在被“消灭”。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一般学校给每个儿童都指定一个位置,把他们限制在自己的板凳上,不能活动,对他们进行专门的纪律教育,要求儿童排队,保持安静等等。这样的纪律教育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因为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她认为儿童的活动应当是自愿的,是一种自然的潜在趋势,不能强加给他们。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她多次强调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的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
在蒙台梭利学校的活动室内,允许儿童自由地活动、交谈、交换位置,甚至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移动桌椅。她认为这种自由不仅是学习的需要,也是生活的需要。在教室里的儿童有目的地、自愿地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安静地走来走去,有秩序地取放物品,并不会造成混乱,因为他们懂得安静和有秩序是必要的,并且知道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儿童在这种环境中逐渐成长,自然会注意自己的行动,长此下去,就会养成遵守纪律的好习惯。
蒙台梭利十分重视环境,她说:“在我们的学校中,环境教育儿童。”并认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内容,而且教育方法的许多方面亦由环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