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圈免费微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女性 » 怀孕前后 » 正文

重复药流应隔3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105
  问:我26岁,今年8月份曾经作过一次药物流产,现在又怀孕了,目前停经46天,但是医生建议作人工流产。请问这一次为什么不能用药物流产的方式呢?

  深圳读者 陈女士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妇产科伍招娣教授答:结束早期妊娠,药物流产简便、有效、无创伤,受到很多女性朋友的青睐。但再次选择药物流产时,安全间隔时间应大于3个月。

  药物流产的主要药物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两种药物联合使用,终止早孕的成功率在90%以上。适用症为:停经49—56日以内的早孕;患者年龄在40岁以下;不宜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等情况。

  药物流产终止早孕,可以让一些患者免于手术刮宫,但药物流产的失败问题,始终是困惑临床医生的一大难题。最近的一项病例研究发现,两次药物流产间隔时间小于3个月者,成功流产率仅34.3%;而间隔时间大于3个月者,流产成功率达到79.1%。

  因此,如果两次流产间隔时间在3个月内者,最好选择人工流产手术,以减少阴道流血量,避免继发感染等。▲

 
 
[ 女性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广东小雅教育
推荐图文
推荐女性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学前教育·幼教亲子社区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
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中幼网(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www.gdy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110666502 QQ群:3638286

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无线互联网
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