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药物流产还是会留下一定的并发症,因此,目前医学上规定,药物流产只能在具有一定设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使用,以便在出血多或者时间较长的情况下进行清宫手术,以及抗感染,输液和输血治疗。
一般药物流产后的2-3天,子宫腔内的胚囊即可排出,此时阴道出血较多,会有头晕、恶心、呕吐、乏力、腹痛等反应,而子宫中的螺膜组织往往需两周左右才能慢慢排出,随后出血停止,才能完全流产,所以规定孕妇在药流后15天去医院做复查,必要时做B超与尿妊娠试验,以确定流产效果,如果在服药1周内未流产,或10天左右阴道流血明显增多,以及超过3周至一个月仍然流血不尽者,应该去医院复查,对流产失败或者不全的,需做人工流产和清宫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