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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避孕要具体情况具对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108
  随著医学发展,避孕方法越来越多。对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的妇女来说,不论是妊娠或是人工流产、引产,均有可能加重原有疾病的病情,而治疗各种疾病所选用的药物,也可能对孕妇及其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妇女在患病期间或某些特殊情况下,重要的是如何在五花八门的避孕方法中选择适宜自己的那种。

  1、月经不正常 月经多的妇女最好不用避孕套或子宫帽。如果未放宫内节育器,最好选择服用短效避孕药2号,因为它有减少月经量的功效。月经过少或经常停经的妇女,不应选用避孕药,宜安放节育环。月经周期不调的妇女,宜选用短效口服避孕药。

  2、过敏体质 有过敏体质的妇女在选用避孕方法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外用避孕药膏、药膜易引起阴道黏膜过敏,放置宫内节育器等避孕工具,可使分泌物增加甚至引起炎症,个别人用避孕套,也会发生过敏。这种情况,可采取安全期避孕法,已有孩子的夫妇,可以考虑一方做结扎手术。

  3、痛经 严重痛经的妇女口服避孕药就可达到避孕的目的,又兼治疗痛经之效果,一举两得。

  4、糖尿病 一般患有糖尿病的妇女不宜服用口服避孕药。因为口服避孕药可破坏机体对葡萄糖的耐受性,促使病情恶化。另外,患糖尿病的妇女不宜采用节育环辟孕,因为糖尿病患者血糖较高,组织中酸度增加,可腐蚀子宫内的节育环,使避孕效果受到影响。所以,糖尿病患者比较适于用避孕套或阴道隔膜等工具避孕。

  5、肿瘤 这些女性宜采用避孕套、阴道隔膜等工具避孕,或施行绝育手术。因为避孕药是性激素类药物,如患有子宫肌瘤、乳痛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良恶性肿瘤及其他恶性肿瘤的妇女不宜使用。

  6、其他不宜口服避孕药的疾病 严重高血压以及肾原性或肺原性高血压患者,血液病、血栓类疾病及甲状腺病患者,均不宜口服避孕药,而应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其他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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