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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心脏病者不宜怀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83
  凡有呼吸困难、易疲劳、心慌心悸症状的女性应检查心脏,确诊月心脏病的应在妊娠前进行治疗。症状不严重的心脏病患者,应选择有心脏病专科医生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怀孕。

  如果已经怀孕,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若经医生检查,心脏功能不能胜任的,则应做人工流产术。

  此外,先天性心脏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为避免给宝宝带来遗憾,先天性心脏病妈咪一定要谨慎孕育。

  妊娠后心脏必须负责向子宫输送大量血液,而机体耗氧量增多和体内水、钠潴留等,则会导致心脏负担过重。到临产分娩时及产后1—5天内,心脏负担更为加重,这时很容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心脏病患者在妊娠中病情会进一步恶化,如果心脏承受不了供血负担,就会引起流产、早产,而且心脏病还是妊娠中毒症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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