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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应该谨慎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原因(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91
  有关广告监管力度不够

  在国外,紧急避孕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而且只能作为事后的补救,并非主流用药。在德国、韩国和日本等,除了必须持处方购买外,有的还需要女性上医院就诊。但目前在中国,购买紧急避孕药并不需要处方。

  再加上,现在的紧急避孕药广告铺天盖地,很多年轻女性就是因为广告中对其效应的夸大宣传才去购买。目前,紧急避孕药的有效率在85%左右,低于短效口服避孕药的99%和安全套的95%,且在短期内频繁使用次数越多,有效率越低。

  有业内人士指出,针对紧急避孕药这样将药物当消费品宣传、对药物副作用避而不谈的广告,监管力度还远远不够。建议有关部门可先将紧急避孕药管起来,比如作为处方药销售,同时抓紧对药师培训。数年后,等到所有药师都能准确进行避孕咨询,再将它恢复为非处方药。

  错误用药意外妊娠多

  广告里说的“72小时”紧急避孕,是指必须在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服用越晚,效果越差。但很多女性误以为只要在吃药后72小时内过性生活,就不会怀孕。临床上,因为这样错误用药而意外妊娠的女性非常多。如果女性已经服用了紧急避孕药,应注意如服药后呕吐的话,应在两小时内补一颗药。可先吃几块饼干、喝些牛奶避免呕吐。如果过量过频用药可能导致闭经,点滴出血超过10天者,必须及时就诊。如果有血栓家族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乳腺癌患者、产后半年内的哺乳妇女及已怀孕的女性,最好慎用或禁用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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