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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避孕药需注意防晒伤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58
  药物光敏性皮炎是用药后,皮肤暴露于阳光中,经一定波长的光照射一定时间后发生的皮肤不良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两类。光毒性反应发病急、病程短,病变主要在表皮,表现为皮肤暴露部位呈日晒斑或皮炎症状,有刺痛感、红斑、水肿甚至水疱等;光变态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有一定的潜伏期,病程相对较长,病情可反复,病变主要在真皮。

  可引起光敏反应的西药主要包括抗菌药物中的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及磺酰脲类降糖药、心血管药物、利尿药、吩噻嗪类、非甾体抗炎药、口服避孕药及局部用药等,另外使用复方制剂应了解其成分,如降压复方制剂可能含有噻嗪类利尿药。

  光敏反应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有个体差异性,大多数人的症状轻微,甚至难以察觉。如果患者皮肤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要立即躲避阳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并停用可产生光敏反应的药物,改换其他药物治疗原发疾病,根据严重程度按医嘱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口服抗组胺药对症治疗。

  对药物光敏反应以预防为主:用药前应注意自己有无过敏史,如曾发生光敏反应,要慎用此类药物;使用有光敏性的药物期间,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出门时要涂适宜的防晒霜,打遮阳伞,夏季更要合理安排外出时间,避免在紫外线强度最高的12时—15时之间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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