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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避孕药必知的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66
  1、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2、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3、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亲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患者,均不可服用。

  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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