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为了减肥和一家美容院签订了“瘦身合约”,不料做了减肥项目后总是感觉头晕、恶心,其母得知后一怒之下状告美容院欺诈。记者昨天获悉,因举证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www.gdyjw.com)
2005年3月,一心想减肥的小雪经同学介绍,与位于襄阳南路一家美容公司的加盟店签订了“瘦身合约”,并购买了2600余元的消费卡,沈雪当场缴纳了定金1200元。但做了“法式包扎”的减肥项目后,她感觉有头晕、恶心的感觉。美容师承诺这种减肥法没有毒副作用,于是小雪又支付了800元定金,继续做同样的项目,可是,她仍然出现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www.gdyjw.com)
小雪的母亲见女儿精神萎靡不振,一询问才知道原委,来到美容店交涉,要求终止服务、退还剩余价款,对方予以拒绝。小雪的母亲便以女儿代理人的名义,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加盟店及美容公司告上法庭,以对方存在恶意欺诈行为,要求两名被告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返还定金2000元、赔偿2000元。(www.gdyjw.com)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曾发布虚假陈述或隐瞒的广告,小雪前往美容瘦身并非受广告吸引,而是通过同学介绍;其次,原告对减肥后出现不良反应没有提供相应证据,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www.gdyjw.com)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加盟店自愿退还2000元,并承担一半诉讼费,此系当事人自行处分权利的行为,法院予以认可。(www.gdyj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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