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立和公立的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新任教师,录用后的一年间,有义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从事教育活动和进修; (2)接受新任教师的学校,要配置特别的指导教师(有经验的老教师),并确立起在校长领导下的全体教师协作指导体制; (3)把新任教师的试用期由半年延长为一年。研修的领域分为:基础素养、班级经营、学科指导、道德、特别活动、学生指导等六个领域,每个领域又都规定了具体的研修项目。而时间顺序上分为第一学期、暑假、第二学期及第三学期。 来源:早期教育(08\6)cuckoo编辑
1996年,国际教育大会第45届会议在《加强教师在多变的世界中的作用教育》建议书中指出:应该对刚开始从事教师职业的教师给予特别的关注。因为他们的最初职位及他们将要进行的工作,对其以后的培训及职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为职初期教师发展寻求系统的支持与帮助,构建有效的教师支持体系是世界各国教师教育改革的新趋向。
近年来。日本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师教育改革。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深刻影响下,逐渐建立了教师的培养、任用、研修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制。其中,针对基础教育阶段(包括学前、义务教育等阶段,以下同)新任教师支持的制度也逐步固定下来,并且成为日本教师终身研修体制中独具特色的一环。通过一系列的咨询报告与相关法规的制定,特别是教师教育改革的实践,日本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成熟的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表现为:行之有效的支持制度,多样化的支持方式,专门化的支持机构,以及个性化的支持策略等。
一、完善的支持体制:新任教师研修制度
新任教师研修制度是日本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的核心因素,也是日本教师支持体系中最具特色的环节。经过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为日本新任教师素质的提升,以及教师培养、任用、研修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制的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任教师研修制度的完善一方面表现在制度自身的完善上。它通过相关法规,对教师研修的权利、资格以及研修的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都做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譬如,规定新任教师研修的目标是:培养实践的指导能力;涵养教师应具有的使命感;学得广泛的知识与见解。新任教师研修的主要要求和内容是:
另一方面表现在制度执行过程的完善上。从文部省一直到新任教师的所在学校,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下放的实施体系。文部省负责制定新任教师研修实施要项范例和新任教师年度研修计划要领;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依据文部省的上述文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都道府县级和指定都市级的新任教师研修实施要项范例和新任教师年度研修计划要领:市町村教育委员会依据都道府县的上述文件,制定适合市町村的新任教师年度研修计划:学校则制定本校的年度指导计划。另外,日本把新任教师培训的经费纳入政府的预算,这种政令性的支持方式保证了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进而保证了新任教师研修制度的执行。
二、支持体系的强制性,义务性
日本通过相关法规、制度等把给予新任教师的支持法制化。1949年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就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进修的必要性,1988年以后,正式规定了为期一年的新任教师研修制度。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研修计划,这既是新教师的权利,又是他们的义务。同时,还规定了有关机构,包括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等提供支持的义务。把新任教师研修的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确保了每位新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必要的研修,获得提高的机会,也保证了各级支持机构的相互关联性。因而,日本的教师支持体系具有明确的强制性和义务性。
三、支持方式的多样化
为保证新任教师研修制度的有效实施,日本为新任教师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支持方式。它主要分为校内研修与校外研修两种,校内研修是以指导教师为中心进行的研修,其目的是提高新任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使新任教师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指导学生、管理班级和处理校务等基本的指导能力。文部省要求对新任教师要保证一周2日,6小时左右,年度60天左右的研修。校外研修则是日本新任教师研修制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它最能体现日本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在培养形式上多样化的特点。校外研修规定为每周1天,全年30天。包括多种研修方式,主要有:全体研修:以初任教师所必备的基本素养为研修内容,组织全体初任教师参与的研修;住宿研修:由教师研习中心主办,约四夜五天,重在交换教育经验和促进知识交流;企业研修:邀请企业家到国家及地方举办的各种研修班讲座讲学,或组织教师到企业现场参观等;社区研修:参观当地社区内的学校、社会教育设施等,以了解地区的自然、历史与文化;海上研修:由文部省主办,一个学期数次,不定期。通过组织沿海县市教师的参观活动,促进教师对各地风土人情的了解,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多样化的校外研修方式开阔了教师的视野,拓宽了教师的知识面。增加了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提高了教师对教育的理解以及对职业的认识。
四、专门的支持机构
日本为教师研修设立了各种机构,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呈现出专门化的特点。《教育公务员法》特别规定由都道府县和指定城市的教育委员会设置研修设施。各级教育委员会设置的研修设施主要是教育研究中心。47个都道府县和12个政令指定都市都有教育研究中心。除了校内研修由学校负责以外,其它研修则由多种专门研修机构负责。专设的中小学教师的研修机构主要包括:都道府县教育研究(研修)中心;新构想教育大学和国立大学的研究生院;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等指定的研修场所:各种面向中小学教师及管理干部的研讨会、研修会和讲座;中小学内设立的形式多样的教师研修组织和团体。这些专门的研修机构不仅是所有在职教师进修的舞台,也为新任教师的专业研修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新任教师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或被选派到相应的进修机构中去学习。譬如,熊本县的新任教师校外研修一般安排新任教师到教育事务所、县教育中心、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和义务教育课参加进修。
五、重视个性培养及各种精神的养成教育
日本的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凸显了对教师个性的培养,并注重各种精神的养成教育。日本使用“研修”一词代替进修,其实质就是使教师在继续教育中学以致用,学到更多的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更好地适应学科教学的需要。履行教师的职责。同时它还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形成人格魅力,提高自己的内在价值。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在提交给首相的第一份咨询报告中,就提出第三次日本教育改革的8个原则,其中首要的就是:重视个性的原则。重视个性发展的原则不仅体现于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在新任教师研修制度上,也相当重视教师个性的养成教育。例如,研修方式中的专题研修,就是以提高教师对某方面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为旨趣。另外,新任教师可以在学校指导下,利用教育研究中心的设施设备,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自主进修。重视个性的教育,极大提高了新任教师研修的积极性和自主性。除了注重个性的培养,日本对于新任教师也比较强调各种精神的养成教育。它们相当重视教师在研修过程中的相互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海上研修、住宿研修等方式,新任教师可以了解到不同县市、学校、年级之间相同或不同的教育问题,进行集体协作,共同探讨解决办法。通过多样的支持方式,培养新任教师对教育的热情、民族的自豪感、责任心以及合作精神等。这可以说是日本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中的一个亮点。
探析日本的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可以为反思与重建我国的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发展提供良好的视角和借鉴。目前来看,对基础教育阶段的职初期教师我国虽然具有培训的要求,但尚未形成有效的教师支持体系,更没有专门制定针对职初期教师培训与专业成长支持的相关法规条例,新教师成长缺乏有力支持和帮助,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的重要性并未真正凸显。政策支持及制度保障的缺失。使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提供教师支持上只好各自为政,形式单一,力量薄弱,致使为职初期教师提供的支持经常流于形式,支持质量大打折扣。
要提高职初期教师培训的质量,重视新任教师支持体系的建设,国家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有章可循,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负责的实施体制。探索多样化的支持方式,成立专门的培训和管理机构,才能最终构建出完善、有效的职初期教师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