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名称中不得带有“双语” 本报青岛10月31日讯(记者 孙军)幼儿园的名称中不得带有“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进行珠脑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教育。青岛市教育局今天发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的通知》,对学前教育机构从名称、班额、教育、收费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青岛市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应规范并体现办园性质和民族化、儿童化的特点,不得带有易产生误导作用的“双语”、“艺术”等词语,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各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随便举办兴趣班并另外收取费用,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不得进行珠脑心算、早期识字和双语等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禁止幼儿园进行有教材和课时的系统化识字教育。 对因教育质量下降、超班额等原因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将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示范类幼儿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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