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充、完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市民对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多样化需求,现公开招标遴选《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修订相关政策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修订相关政策研究。
结果呈现形式:
(一)《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实施成效评价及部分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比较研究报告;
(二)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及分类管理政策建议书。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二、招标要求
(一)对全市各区学前教育服务需求及各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对《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价(8月底完成);
(二)比较分析国内外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各3个左右)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相应管理政策(8-9月);
(三)研究提出我市学前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和分类管理政策建议(10月底完成)。
三、招标对象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研究、教育咨询、教育培训或教育评估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高校。有3名以上教育相关专业人员(其中有1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
同等条件下,有学前教育专业专职人员的机构优先。
(二)正式开办三年以上,承接过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教育政策研究、教育培训、督导评估和教育咨询等项目。
同等条件下,在承接过本市(含区)政府委托的教育政策研究项目的机构优先。
(三)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未受过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招标程序
(一)公告
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zeb.sz.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年6月 23日—7月5日。申报机构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修订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提交。
(二)申报
申报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
2.机构登记资料一套,包括:本机构(高校)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业资料:本机构(高校)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项目活动案例资料(加盖公章)。专职、兼职人员、聘用专家等人员资质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主管部门出具的本机构年审结果。
申报机构需在截止日期7月5日(下午6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件发往指定邮箱,纸质件送至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邮寄的纸质件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35万元以内。主要用途为:(一)市内外调研费用;(二)文稿撰写费用;(三)专家论证费用;(四)管理费用及税费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88室,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旷老师
电 话:0755-88121564,0755-88127249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