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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求幼儿园内用药须有病历与家长签字同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9  浏览次数:208
  西安发生幼儿园给孩子喂药确保出勤率,深圳紧急叫停岭南特色幼儿园凉茶供应,广州排查1600家幼儿园用药情况……。“幼儿园喂药”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南都记者昨日从负责幼儿园医生、保健师培训的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已合并至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管理)保健部儿保科获悉,在经历多年的强调后,广州对托幼机构儿童用药行为已进行明确规范:绝对禁止机构擅自为孩子提供治疗药物,确有疾病儿童须在托幼机构内用药,要提供医嘱、病历,同时由家长签字同意。  “广州2000来家幼儿园中,只有个别的私立、小规模幼儿园存在不按膳食指南为孩子提供营养餐的问题”,妇儿中心保健部儿保科科长林穗方表示,对于凉茶这类难以界定是食品还是药  观点  性味寒凉,对胃肠不利,有副作用  不建议幼儿园  喂孩子喝凉茶  针对国内一些托幼机构随意给孩子喂食“病毒灵”等药物预防的情况,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药学部主任药师何艳玲表示,“病毒灵”在上世纪90年代作为广谱抗病毒药进行使用,但因为其疗效不确定,副作用比较明确,后来逐渐淘汰。  2001年的国家药典中,已经不推荐该药口服。更不应该在幼儿园使用。该药目前主要的用途,是成人结膜炎的治疗(液体滴剂,非口服)。“差不多淘汰20多年的药,这些托幼机构还在使用,说明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园医的知识结构非常老化”。  何艳玲说,全世界药品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处方药一定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生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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