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
幼儿算超载,出了车祸索赔难
2012年7月的一天,家住鹤壁的李大姐抱着2岁的孩子与别人拼车回娘家。出租车上除司机外,有4个大人1个小孩。途中,出租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4个大人1死3伤,孩子也受了伤。
警方认定,出租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三轮车司机负次要责任。事后,乘坐出租车的成年人都从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孩子的赔偿却没落实。李大姐出院后进行交涉,保险公司称,事故发生时出租车超载,保险公司不应对李大姐的孩子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未果,李大姐遂将保险公司、出租车司机及出租车队业主、三轮车司机诉至鹤壁山城区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官司:
受伤幼儿从其他渠道获得赔偿
面对原告诉求,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出租车投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座位数为4个。依据保险条款约定,出租车核定载客人数为4人,事发时车上载乘客5人,属超载,李大姐的小孩虽然不占座位,但也是乘客。所以,保险公司不应对孩子的损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出租车发生事故时已经超载,李大姐要求保险公司对小孩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小孩的损失由三轮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三轮车司机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
保险公司为何不赔免票儿童
对此判决,山城区法院法官侯轶解释说,法律没有规定机动车乘坐人员的年龄、身高、体重,只对乘车人数进行了限制,婴幼儿虽由家人抱在怀中,不占座位,不买车票,但也是一名乘客。
在此案中,4名成年人乘坐出租车,载客人数已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但按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也就是说,此案中的出租车可再上不超过0.4个免票儿童,既然上了1个免票儿童,就是超载。故法院将本案中的婴幼儿确定为超载人员,对其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官表示,婴幼儿一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虽然其不占座位,但将之纳入核载人数的计算中,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拒绝超载,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乘车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交警:年龄再小也算一名乘客
4个人带一个两岁幼儿乘出租车算超载,这一细节被此案放大后,不少闻者颇为意外:两岁的孩子坐公交、火车都能免票上,怎么坐出租车就超载了?
对此,郑州交警五大队罗警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超过核定人数,即便是婴儿也属超载。出租车一车最多只能坐4位乘客,不管年龄大小,只是以前司机大多默许坐上五个甚至六个人,新交规对这块规定非常严格。“只要超了一个人,就得扣分,现在查得也严”。
郑州一刘姓出租车司机也告诉大河报记者,现在遇到4个成年人带1个小孩,一般不会同意他们同乘一辆车。
探讨:儿童乘坐交通工具相关法规待完善
此案,也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相关思考。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林泉认为,事实上,乘坐险是种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在这份合同里,小型出租车乘客最多是4位,也就是说出租车只买了4份乘客保险,超出部分不属于合同范围。这和超载没关系,超载是违章行为,和保险合同无关。
而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则注意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客车满员时允许再搭载不超过核定人数10%的免票儿童,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这两条有些‘撞车’”。闫斌说,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都是站在自身角度进行解释,如果顶层制度出现相互冲突,不能满足老百姓需求,就该尽快联合商议,制定出解决方案。
闫斌还提出相关规章制度应与时俱进。比如,免票儿童不能超过客车核载人数的10%,这10%该对所有免票儿童一视同仁,还是对怀抱的小孩与占座小孩区别对待?只有制度细化明确,老百姓才不会产生误解,目前,民航就对不同年龄幼儿乘机购票做了区分。
提醒:私家车带孩子也须注意超载问题
此外,有法律人士提醒,普通5座私家车如果搭载5个成人再加上婴幼儿,或者4个成人两个孩子,一样是超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出了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可能会遭遇同样问题,所以,不超载是必须的,而且儿童乘坐最好使用安全座椅。
儿童乘飞机与火车是如何规定的
链接
机票:儿童(2~12岁)按适用成人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2岁以下按适用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应购买儿童票。
火车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为儿童票,超过1.5米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买儿童票。 (记者 韩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