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每年一次 每次300元 可有所调整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关于调整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的通知》印发,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起调整完善全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补贴范围与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正规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的、学龄前3年在园幼儿,每名幼儿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共享受3年)。 记者获悉,这一调整意味着幼儿园大中小三个班级均有补助。而此前补贴只限于大班幼儿。不过,补贴标准没有改变,仍按照2011年起实施的:每人每天1元,全年按300元计算。补贴政策调整后,全市9.95万名户籍幼儿均可享补贴。有条件的区可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禅城、南海已主动扩大补贴范围。南海将补贴范围由大班、中班扩大至大中小班,每位儿童每年补助680元;禅城则分步骤逐步覆盖大、中班,到今年9月起小班幼儿也可享补贴,标准同样为每人每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