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圈免费微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关注 » 正文

青岛幼儿可享中医保健服务 提供中医饮食调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浏览次数:159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早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到58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试点,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
 早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到58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试点,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范中提出,今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25元提高至30元,在扩大部分项目服务范围、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同时,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根据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应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记者王磊江)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广东小雅教育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学前教育·幼教亲子社区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
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中幼网(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www.gdy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110666502 QQ群:3638286

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无线互联网
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