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昨公示全市教育收费项目 7项收费取消或暂停
本报讯 (记者黄子宁)昨日市教育局在江门基础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了全市教育各类型收费项目,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三个教育类型。在此次收费项目公示中,对江门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中择校生择校费及城镇中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等都进行了规定。
江门公示的取消或暂停收费项目表
1.普通中小学(不含高中):取消借读费
2.普通中小学(含高中):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住宿费
3.普通中小学(含高中):暂停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和看电影收费(新增)
4.普通中小学(含高中):暂停校园一卡通工本费的首次收费(新增)
5.普通高中:暂停借读费(新增)
6.中等职业学校:取消实习实验费,并入学费
7.中等职业学校:暂停校园一卡通工本费的首次收费(新增)
幼儿园:保教费执行3年前标准
根据公示内容,江门今年将根据广东省出台文件,4项收费项目将被取消或暂停,包括普通高中借读费将暂停收取。包括此前已经有的3项取消或暂停的收费项目,江门取消或暂停收取的教育收费项目达到7个。记者发现,一些暂停或取消的收费项目都在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中,包括证件工本费、校园一卡通办理费用等,而这些业务在补办时,仍要交一定价格的补办费。
根据此次公示项目,全市幼儿园保教费、代收代管费的收费标准依旧按照2010年的调价标准进行执行。保教费的收费标准为市直省级公办幼儿园最高为每生每月750元,市直市级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为每生每月480元。此外,市物价局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则实行备案制管理。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尽管珠三角部分城市幼儿园保教费价格或多或少都有所上调,但江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价格暂未上涨,收费标准还是按照省一级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分级制定。
普通高中:
收取择校费
不得再收学费
择校费一直是不少家长关注的问题,而对于江门普通高中的择校费标准,在此次的公示中也明确规定,原则上学校将根据上一年度同类学校学生培养成本的三倍价格进行收取,而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则不同。另外,市教育局表示,收取择校费后,学校将不得对学生再次收取学费。
此外,对于普通中小学学生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依旧执行此前广东省相关文件的标准取消借读费,而对于普通高中学生而言,则根据今年省物价局出台的文件暂停收取借读费。
而城镇中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则按照“学校有午休管理并设有床位的,每生每天1.5元;下午教学任务后(非工作时间)托管,每生每天0.5元。”这个标准进行收取。
中职学校:实习实验费不另收 统一并入学费
公示内容显示,江门中职学校已取消实习实验费,将其并入学费中统一收取。此外学费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学校等级、专业的不同进行收取,而民办学校学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和备案制度。
此外,对于中职学校的服务性收费也有了详细规定,包括学生在校的证件工本费、证明资料费等。由于不少中专学校以招收住读生为主,而一些生活性的收费也有一定的收费标准,包括每位学生包年的网络通讯费为300元,而按时计划的则是每小时1.5元;另外,热水费则是25元每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