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走丢了,只会说“找爸妈”
昨天早上10点半左右,记者闻讯赶到中山路商业街管理亭。工作人员表示,“捡”了个男童,已经送往学前街派出所。记者在派出所大厅隔着玻璃大门看到,男童长得黑壮,穿着浅绿色短袖衬衫和蓝白格子短裤。协警把他抱到凳子上,但他一刻也坐不住,拧着身子要下地爬行,十足的“熊孩子”范儿。
最早注意到这个“熊孩子”的是中山路商业街管理办的工作人员尤玉霞。她看到这个孩子坐在王兴记店前的红绿灯下,就上前询问。孩子只会说,“找妈妈、找爸爸。”尤玉霞问他父母在哪?孩子一直往前指。尤玉霞抱着他走到了解放东路上,他看看不对劲就哭了。无奈之下,尤玉霞带着他来到了学前街派出所。
小家伙看到陌生的大人们,不哭也不闹,但被问名字、年龄等时全都答不上来。实在被问急了,他就做鬼脸,或是索性不搭理人。民警多次查询了110报警记录,就是不见家长等来报警。
孩子走丢近5小时,幼儿园竟没发现
下午近4点钟,家人才赶到派出所接孩子。“谢谢派出所!”母亲抱着孩子哭了起来。据母亲说,孩子4岁,平时上学都是父亲送、她来接的。昨天,她以为孩子照常在学校,下午3点10分就到学校了。“我找了很多圈,都没见着孩子。”
听老师说孩子肯定在学校,她找遍了学校的各个角落,但就是不见孩子。她问门卫是否有小孩走掉了不知道,“他说不可能,我一直坐在这里的。”母亲实在没办法了,决心报警,校方还不让,说是先找下监控视频。“怎么找得到,视频都卡住了。幸好后来人家发现孩子被人送到派出所来了。”
在母亲的怀中,小家伙喝着牛奶。母亲问,“你怎么会一个人从学校走出来?”小家伙不吭声。
记者了解到,孩子上学上的是一家民办幼儿园。园方人士跟孩子家长沟通后,父亲坚决拒绝了采访,只是表示会跟园方进一步交涉。在家人的护送下,母亲开着电动车带孩子回了家。
5年“捡”到8个孩子,多数一问“三不知”
一不小心小孩走失了,这可不是一桩小事。记者从中山路管理办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陆陆续续“捡”过8个孩子,最小的只有2岁。
2009年一天,一位老伯带着两个4岁的双胞胎孙子来到中山路上逛街。老伯上厕所的一会工夫,其中一个孙子就“溜达”开了。老伯转身一看少了个孙子急得满头大汗,赶紧向管理人员求助。而走失的孩子则站在路边哇哇大哭,巡逻人员上前一问,才晓得小孩是走丢了,可是问起小孩父母的电话、姓名等,小孩却一点都回答不上来。后来经过一番寻找,小孩才跟爷爷会合。“走散的小孩中只有少数能说得出来父母的信息。”中山路管理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触的走散孩子中,2到6岁的孩子绝大多数都回答不出父母的姓名、电话等,无法获得孩子的家庭信息,加大了帮孩子找到亲人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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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孩子走失如何最快联系到孩子
在教育部出台的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3-4岁儿童在公共场所走失时,应当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和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市民杨女士的小孩已经4岁,她介绍,如果让孩子记住小区名字、家庭住址等信息有些难,可先让小孩记住家附近的标志性建筑,且在孩子的口袋里最好放着小纸条,上面写有父母的联系方式。
中山路管理办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经验支招:教会孩子如果找不到父母尽量站在原地等家长回来找,一般家长都会在经过的路上来回寻找。教会小孩要及时向穿有制服的警察或保安求助,平时也要教会孩子向一些危险程度比较低的人群求助,譬如同样带着孩子的父母、孕妇、老人、学生等。
(晚报记者 皓子 向往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