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经南召县教育体育局批准,黄博在该县云阳镇开办了培优幼儿园,并自任园长。幼儿园里有一架秋千,孩子们经常在此玩耍。时间久了,秋千的固定处有点松动。为防止秋千倒下,园方就用铁丝将其固定。后来又用了一段时间,铁丝断了,就未作任何固定措施。园方在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这架秋千。
6月6日上午,该幼儿园中班的5岁男孩小明(化名)在园内玩耍时,被倒下的秋千砸伤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南召县公安局尸体检验鉴定,小明系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导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
据主办该案的南召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林江介绍,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教学环境的公共安全。本案中,黄博作为幼儿园园长,在明知园内铁质秋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任何措施,致使小明被秋千砸伤致死,因此涉嫌构成此罪。
刘林江提醒,目前新学期开学在即,各地学校应该对本校教育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