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月的男孩小乐(化名)正在玩,一名同龄男孩靠近他,突然朝小乐脸上咬了一口。此时,一名老师正在弄药,另一名老师在帮其他孩子小便,还有一名老师只露出了小部分腿……这便是小乐母亲在儿子被咬后,从幼儿园监控录像中看到的一幕。尽管这段视频已经被删除,但于女士说所有内容已经深深印入了她的脑中。由于儿子现在脸上依然留有疤痕,认为幼儿园应负责的于女士提出了1万元的索赔要求,但被幼儿园拒绝。
妈妈接孩子时发现异样
27个月的小乐最近除了不爱照镜子,就是不爱上幼儿园。每当于女士提及“幼儿园”三个字,小乐都会将头摇成了拨浪鼓。这一切还要从6月3日说起,当天下午于女士去接小乐时,发现小乐右脸有异样,竟能清晰地看到一个完整的圆形牙印。于女士回忆:“脸都咬得破皮流血了。老师说我儿子是被另一名同班同龄男孩咬伤的。”于女士当即带孩子去医院进行了处理,第二天就带其到医院打了破伤风。
原本于女士也认为只是普通的小朋友打架,可等到6月14日结痂脱落后,于女士竟然发现牙印依然很清晰。她便带宝宝到医院去查看,“医生说有两个牙印太深,很可能会永久留疤。而且现在孩子太小,想去疤的话只能等到三四年以后。”对于疤痕修复,记者也咨询了一位美容领域的专家,对方表示若伤口深及真皮确实会永久留疤,这么小的孩子很多治疗方法不能使用。
于女士随后找幼儿园索取赔偿,幼儿园方面和伤人的孩子家长共同负责了前期看病的四百多元钱。“幼儿园说可以负责后续的治疗费用,但我想让它赔偿一万元,谁知道三四年后还会是什么样的状况。”于女士认为,“我将孩子送到了幼儿园,那么幼儿园方面理应尽到责任。 ”
咬人孩子家长证实视频存在
对于于女士的观点,伤人的孩子家长也很赞同。同样作为母亲,对于小乐的遭遇她深表歉意。“我也曾看过那段视频,内容和你说得差不多。 ”这位母亲说,“孩子还是小,也没个轻重。我也觉得我是将孩子交给了幼儿园全权负责,这个事于女士还是应该找幼儿园商量。 ”
昨日15时30分,记者致电普湾新区三十堡街道的真爱幼儿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了解情况,会转达园长,让记者五分钟后再联系。但直到16时30分,该电话一直处于“正在通话”状态。再次拨通电话后,记者又一次表达了采访意愿并留下电话,截至昨日下午5时下班时,记者没有接到来自幼儿园方面的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
幼儿园理应赔偿
辽宁仁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正东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出具的相关司法解释,于女士找幼儿园索赔是恰当的。“伤人的孩子肯定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这种学校伤害会有两个追偿主体,一个就是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另一个就是伤人孩子的家长。如果是初中生,那么家长的责任大,学校的责任小。但伤人的是幼儿,因此幼儿园的责任更大。 ”徐正东认为,于女士可找二者同时索赔,也可单独找幼儿园索赔;但找完幼儿园就不能兼得家长的赔偿了。至于赔偿金额,还要看具体的花费以及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