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幼儿园请假一个月以上,园方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床位费”,这让市民陈先生感觉很不合理。经过咨询,昌平教委告知陈先生,园方确实不该收此项费用。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幼儿园均有此费用,北京市教委工作人员却表示,“床位费”为合理收费。
家住昌平区天通苑的陈先生,家里有个3岁多的儿子。最近几天,陈先生正在给儿子联系幼儿园。
“天通苑小区附近就有好几个幼儿园,离家近点,接送也方便。”陈先生说,之前也跟小区里的家长们打听过,心中挑选了几个比较中意的幼儿园。
“到幼儿园去看了,就顺便问了问收费情况。”四个幼儿园都给陈先生报了价格,陈先生发现它们的收费中都有一个叫“床位费”的项目。“园方解释说,如果我孩子有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在幼儿园上学,不需要交保育费和餐费,但得交这个叫做床位费的钱。”陈先生说,所谓“床位费”其实就是床位保留费,孩子长时间不去幼儿园,园方给孩子保留床位。
“我问了四个幼儿园,它们收的床位费价格都不一样。”陈先生说,少的一个月收300元,多的一个月收650元。陈先生说,如果是合理收费,为什么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呢?
多数幼儿园收取“床位费”
按照陈先生提供的幼儿园名字,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两个幼儿园。其中一个幼儿园的园长表示,如果孩子请假一个月以上,每月确实需要交纳300元的“床位费”。
另一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幼儿园从今年9月份开始,如果孩子请假一个月以上,需要家长每月交650元的“床位费”。
“这个费用应该是每个幼儿园都会收取的。”该工作人员给记者解释说,比如一个班有3名老师负责带30个学生,那么有孩子长时间请假不来,班里的名额还是满的,老师的教学工作还是照常进行。如果再有孩子报名想进这个班,园方也不会再收,所以需要家长交纳一定的费用。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如果孩子请假一个月以上,昌平、海淀、东城、西城等城区的10个幼儿园中,6个幼儿园会收取“床位费”,价格每个月几百到上千元。其中,只有2个幼儿园明确表示没有“床位费”这一项目。“床位费”合不合理说法不一
由于觉得幼儿园收取“床位费”不合理,陈先生咨询了昌平区教委。昌平教委民办教育科告诉陈先生,幼儿园收取的“床位费”确实不合理。
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发改委12358热线。工作人员说,只能查询到幼儿园不得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费用,“床位费”不在规定之中。“民办幼儿园,如果在当地教委备案的,应该是可以收取的。”工作人员称。
随后,记者致电昌平区教委民办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床位费”的确不符合规定。“2012年8月,北京市发改委曾出台了一则关于幼儿园收费的规定,里边规定不允许收取此项费用。”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查询了2012年8月,北京市发改委出台的《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不许幼儿园收取“床位费”的规定。但《细则》中同时规定,“除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办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幼儿生活必需品费、外出活动费、延时服务费等。
但对此问题,北京市教委工作人员有不同看法。市教委工作人员称,如果孩子长时间不在幼儿园,“只是餐费不交,床位费是有的”。“床位费已经收了好多年了,这个项目应该不会是幼儿园自己定的,都是批准才收的。收费的标准公立幼儿园有分类,私立幼儿园则是当地的物价部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