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在促进家校沟通、形成合力育人机制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但同时,个别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清晰、运行不规范等原因,出现了严重违规的个案,除本报昨天报道的情况外,去年11月份,瓯海区实验小学南瓯校区也曾出现过“天价班会费”事件。
昨天,温州都市报报道了温州市第十一幼儿园大二班家委会要求每个家长出150元钱,欲给老师买黄金一事,引起市民关注。对此,温州市教育局昨天再次重申“两个不允许”:不允许家长委员会以班会费、资料费、补课费、讲座费等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不允许学校和教师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收费、摊派或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