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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幼儿园禁收入园赞助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244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 6月16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南昌市出台《南昌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城区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为400元/月/生...
  6月16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南昌市出台《南昌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城区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最高为400元/月/生。该标准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南昌市要求全市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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