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圈免费微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关注 » 正文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可获学前教育资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3  浏览次数:212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 5月10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在我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学习,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获资助,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5月10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在我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学习,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获资助,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日前,首批9464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已领取补助金。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就学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是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用于资助学前教育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专项资金,入园补助金按学期申请、评审和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500元。幼儿园资助是指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纳入年初预算。社会助学方面,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此资助政策自去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幼儿园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幼儿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评分,根据其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对象。属于孤儿的,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或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幼儿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少数民族贫困幼儿等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广东小雅教育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学前教育·幼教亲子社区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
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中幼网(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17 www.gdy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群:110666502 QQ群:3638286

网络110 东莞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网络110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无线互联网
业自律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