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侨办(外侨局)、教育局,各有关院校、省学前教育协会:
根据省侨办、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海外华文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1-2015)》,在各级侨务、教育等部门和相关院校的努力下,我省支持海外华文教育工作近年来得到较快开展,2011至2012年我省共外派华文教师270人次到海外华校支教,超额完成了《规划》提出的年度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为更好地发挥地方教育资源的优势,支持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同时也为各地中青年优秀教师创造更多出国锻炼的机会,为派出单位培养具有国外工作经验的骨干人才,推动教育的国际化,2013年将继续向海外华校派遣华文教师。请各地市侨办(外侨局)、教育局、各有关院校、省学前教育协会积极物色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公办、民办均可)作为赴印尼、菲律宾、泰国、马达加斯加等国家华校任教的外派教师候选人。要求被推荐的教师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性强,有较丰富的幼儿教育或中小学、大学中文教学经验,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鉴于个别海外学校需要少数文化、艺术类(舞蹈、民乐、历史、地理、武术等)教师,如可派出该类教师的学校,也可予以推荐,普通话等级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以上。按照往年情况,海外对大学教师(中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需求量较大,可酌情多推荐。
请各地市侨办(外侨局)牵头协调教育局汇总报名情况,各有关院校汇总本单位报名情况,省学前教育协会汇总成员单位报名情况,于2013年3月4日前将推荐教师的简历和考核表报省侨办文教处。省侨办将于2013年3月进行面试、考核,通过考核的教师将于4月在广州参加为期一周的培训。派出时间为:泰国、菲律宾(2013年5月),印尼(2013年7-8月),马达加斯加(2013年8月)。如有疑问可向省侨办文教处联系咨询。
附件下载:
1.外派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及待遇
2.外派教师简历表
3.外派教师考核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7日
联系人:广东省侨办文教处 严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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