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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幼儿避免使用含双酚A的器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578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在各国相继加强了对双酚A安全性的评估后,“双酚A”也成为热点追踪的名词。近日,法国也通过新的双酚A禁令内容。内容归纳为如下方面:禁止制造、进口或出口所有含有双酚A的食品包装...

在各国相继加强了对双酚A安全性的评估后,“双酚A”也成为热点追踪的名词。近日,法国也通过新的双酚A禁令内容。内容归纳为如下方面:禁止制造、进口或出口所有含有双酚A的食品包装、食品容器和家庭器具,禁止使用含有若干类内分泌干扰物(包括双酚A)的医疗器具,禁令将由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婴儿食品容器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禁令;规定含有双酚A并接触到食品的产品,必须标明含有双酚A,并说明孕妇与3岁以下儿童不应使用该产品。

  双酚A作为一种常用于聚碳酸酯高性能硬质塑料内的化学品,在多种食品容器,如可回收的饮料瓶、婴儿奶瓶、餐具及储存容器中都有使用。此外,用作制造食品饮料罐和容器的保护层及内衬的环氧树脂,也可找到双酚A残留物。根据欧盟第10/2011号规例,双酚A获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内。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曾对双酚A的毒性进行多项科学研究,认为每日摄取量不超过0.05毫克双酚A(以每千克体重计算)属安全水平,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美国、加拿大、中国、丹麦、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禁止或限制双酚A使用的法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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