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周岁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资助比例不低于全市普惠性幼儿园3~5周岁在园幼儿总数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具体分为: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分学期发放。此次,总额50.34万元的上学期学前教育助学金已打入839名贫困幼儿家庭账户。
为确保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公开、公平、公正发放,乳山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各幼儿园均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申请,组织人员深入镇、村、单位、社区,逐一调查落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受助幼儿名单和受助档次,并在幼儿园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