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来了公办园退还赞助费的通知,不少家长也是小小高兴了一番。可是千万别高兴得太早,细看退费通知,真可谓“才下眉头,又 上心头”。原来退费遵循的是“自愿申请、协商处理、幼儿园举办单位负责,即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换言之退还赞助费由幼儿园举办单位自行负责,需要家长和幼 儿园两方协商解决,而不是人们希望的教育部门强令幼儿园必须退费。
说起来似乎也在理,谁收的钱就向谁要求退还。可是敢问一下:有多少幼儿家长敢拍胸脯要求幼儿园退费呢?孩子还在学校,如果申请退费了,以后幼儿 园会否歧视孩子?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和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涨工资一样,没有工会的撑腰,有几个工人敢放狠话:不涨工资,明天就走人?而且申请退费还需 要票据证明,可是有的幼儿园在收赞助费时,连白条都不打,又谈何退费?
与幼儿园相比,家长永远处于弱势地位。记得当初退还赞助费的规定刚一出台,就有一些公办幼儿园放出狠话,“如果真要退费,就让学生退园”。好不 容易抢到的学位,谁愿意为了要回赞助费而放弃呢?于是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结局:很多家长担心退费影响孩子在幼儿园的利益,竟陷于“你敢退,我不敢要”的尴尬 境地。更何况教育部门还说了,退费有多种方式,家长除了申请直接退之外,还可用赞助费抵消部分在幼儿园的其他费用,那如何防范学校将赞助费换个马甲,比如 说改为“设施捐款”而拒绝退还呢?
赞助费作为幼儿园的“潜规则”长期存在,现在教育部门明确取消,当然是件好事。但好事还得办好,不能保教费照涨,赞助费却退还无门。因而要想退费不是“童话”,单靠申请协商恐难保障,还须有关部门出台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