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前教育吃上“财政饭”
公办园每生每年补助650元 普惠性民办园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获悉,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青岛市将实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对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园、村(社区)集体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650元生均公用经费予以补助。
据悉,为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青岛市政府出台了《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今年起,该市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规定每年不低于1亿元。从2012年秋季开始,市、区财政投入8697万元,为公办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的13万名幼儿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50元;对按标准严格认定的40多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同时,青岛市还将建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全市2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面为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青岛还将对全市幼儿教师开展全员培训,2013年前完成第一轮培训。
据了解,从今年起,青岛市将重点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对新建、改扩建并达到省定标准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度市、莱西市每班8万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每班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