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今年起,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在市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将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10%。
记者日前从南通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该市将在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区公办(含其他部门办、集体办)园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年审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
南通市教育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今年起,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在市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将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