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讯 4月11日起,泰山区257名贫困儿童将陆续领到1200元补贴,成为泰山区学前教育助学金首批受益者。
4月11日上午,泰山区学前教育助学金发放仪式在省庄镇中心幼儿园举行。据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宋洪涛介绍,泰山区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受助儿童不受户籍限制,只要在泰山区设立的24所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3至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都可申请学前教育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2012年,泰山区共确定24所普惠性幼儿园,通过个人申请、幼儿园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可享受资助的幼儿257名,全在二档之列,共发放政府助学金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