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市教育局公布了《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确保3-5周岁户籍儿童净入园率达到99%以上,省等级(市星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5%以上。《意见》对家长较为关心的开设小小班和亲子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等问题都做了回应。
幼儿园可视情况开设小小班亲子班
为更好地满足辖区内幼儿的入园需求,海曙区教育局表示,从今年9月开始,海曙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月湖园区)、高塘幼儿园、新芝幼儿园(高塘园区、新芝)、闻裕顺幼儿园(丽园园区、金地园区)、尹江岸幼儿园、宁波市实验幼儿园(青林湾园区)等7所幼儿园、9个园区不再招收“亲子班”、“小小班”。当时江东区、江北区教育局也表示,将根据市里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而该《意见》则明确指出,在目前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学前三年的入园需求。在此基础上,教育资源有富余的幼儿园,在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可视情况开设小小班、亲子班等。具体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适龄儿童
该《意见》明确提出公益普惠,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适龄儿童。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的产权登记手续,统筹安排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意见》指出,这些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由政府财政支持的普惠性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该住宅小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有富余招生名额的,才能向小区外适龄儿童招生。
每所幼儿园学额不超过500名
为保障在园儿童安全、便于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合理确定各幼儿园规模,原则上每所幼儿园学额不超过500名。一般性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控制在12个班级左右。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由于地域问题,可能规模相对较大,但在园儿童总数也应控制在500名以内。
此外,我市对不同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的班额上限要求有所不同,其各年龄段班额按最高不超过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上限的5名控制。例如省一级(市五星级、六星级)幼儿园中班最多不超过35人;二级(市三星级、四星级)幼儿园中班最多不超过38人;三级(市一星级、二星级)幼儿园中班最多不超过40人。
不得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变相收费
为规范招生程序,杜绝乱收费现象,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违规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行为的监督,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的咨询和举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尽最大可能妥善解决
对于有相关政策规定和特殊需求家庭的子女入园,《意见》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华侨华人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安置军人子女、港澳台儿童、外籍儿童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
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充分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当地学前教育资源,尽最大可能妥善解决。
同时,要切实解决好户籍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等的入园问题。
各县(市)区需出台幼儿园招生政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切实做好区域内当年度学前教育供需调研,统筹好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或修订完善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政策。
同时通过教育行政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应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招生方案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有招生资格的幼儿园名单要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依法招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幼儿园名单,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园提供便利。
而各幼儿园至少要在招生报名日前两周起,通过幼儿园网站、在幼儿园大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