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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劳动纪律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0  浏览次数:461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幼儿园教师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离开幼儿园,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用品。

  5、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纪律15条》处分。

  6、为幼儿开餐要戴口罩和围裙

  7、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8、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9、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10、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有损坏一草一木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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