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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对民办幼儿园新政 民办园公办园享平等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3  浏览次数:393
广东学前教育网资讯频道导读: 记者日前从滨海新区教育局获悉,今后新区对于民办幼儿园将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以应对新区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幼儿入园难问题。

      记者日前从滨海新区教育局获悉,今后新区对于民办幼儿园将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以应对新区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幼儿入园难问题。
  在教师培训方面,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时享受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确保三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按目标分年度有计划地完成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任务。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计划,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在奖励方面,对按照政府要求办学,符合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区政府按照每个学生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商业手段遏制“家庭幼儿园”的发展。积极扶植民办幼儿园办出特色,创出品牌。引进国内外著名幼儿园来新区合作办学,让新区民办幼儿园与国内外著名幼儿园结对子,带动新区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同时,在审批登记方面,滨海新区教育部门已首次制定颁布了《滨海新区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对于符合标准的民办一类幼儿园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办园许可证,符合标准的民办二类幼儿园颁发市教委监制的办园许可证,符合标准的民办三类学前教育服务点颁发区教育局监制的注册证。今后,新区教育局将负责对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进行审批和管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对三类幼儿园和民办学前服务点进行注册管理。到今年年底,完成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认证工作,以引导民办幼儿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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